泸州市地税局、国税局“四个拓宽”推动税收合作事项
一是拓宽联合税宣方式。健全纳税服务制度,细化纳税咨询、纳税人维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举措,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介、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年内将联合开展税法宣传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更加贴近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二是拓宽联合办税方式。积极探索建立联合办税区的方式,进一步共享纳税人需求信息,为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更广阔平台;联合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税收法律援助,多方式维护纳税人权益。
三是拓宽联合征管方式。继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宣传、表彰纳税人,提升企业纳税人形象;逐步建立税源信息互通机制,联合开展税源调查、纳税评估;拟从5月1日起全面推广联合办证业务,对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实行一窗式办理,逐步探索和优化国、地税业务流程。
四是拓宽联合执法方式。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逐步开展联合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专案稽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通报、移交有关涉税疑点和涉税检查、稽查信息,强化税务稽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
责任编辑:
d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