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核为主线 以激励为导向
——四川德阳“1+4+3”考核模式走出河湖长制工作“新路子”
——四川德阳“1+4+3”考核模式走出河湖长制工作“新路子”
以考核为主线 以激励为导向
——四川德阳“1+4+3”考核模式走出河湖长制工作“新路子”
摘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德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德阳江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民生导向,积极探索河湖长制考核激励机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以考核为主线,以全域无垃圾、清源大排查、河湖暗访督查、月重点工作通报四项行动为抓手,以高站位组织领导、部门联动联考、深化结果运用三项举措为保障的“1+4+3”考核模式,全市河长制实现了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的转变,为新时代美丽德阳建设注入水生态力量,谱写了绿水青山德阳治水篇章。
关键词:河湖长制 考核 激励 “1+4+3”考核模式
引言:德阳地处长江上游,因三线建设而立市兴市,形成了以机械装备、材料化工、食品饮料、数字经济的“3+1”现代工业体系,在经济腾飞的背后,水生态环境面临着极大的挑战,2016年,全市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仅为28.57%。随着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湖长制应运而生,德阳市坚决落实中省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聚焦“六大任务”、坚持“五项行动”,不断建立健全创新考核机制,走出了河湖长制考核“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市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水域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背景情况
四川省德阳市地处成都平原腹心地带,因“三线建设”国家布局现代大工业而建立,辖区面积5911k㎡,人口346.1万,经济总量、增速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四川前列,是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古蜀文明“三星堆文化”的孕育地,是江河纵横、碧水环绕的工业之城。全市有沱江、涪江两大水系,流域面积50k㎡以上河流52条、总长度1580km,建成水库147座、总库容2.53亿m³,还有千条渠道纵横交错,联通相关河流和水库,形成了6条市级河流、多条县级河流、百座水库、千条渠道、万口塘堰的现代水网。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德阳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德阳市6大河流市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督查督办制度》《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问责清单》《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地方党委政府考核办法》等重要制度文件,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总河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6条市级主要河流双河长的组织体系;设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经信、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执法、水利、农业农村等24个市级重点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总河长办公室;设立6个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协助市级河长开展河湖长制有关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考核作用,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在德阳落地落实。德阳市现有市级河长15名、县级河长120名、镇级河长544名、村级河长1017名,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市河湖水域实现了全覆盖、网格化的精细管理。
主要做法
(一)坚持“一条主线”,贯穿始终
德阳市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规定,根据《四川省年度工作要点》工作内容,逐一制定年度考核指标,以考核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及早经市总河长审签后,下发市级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突出顶层设计,实现环环相扣、责任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与考核主要内容互相匹配、互相呼应,切实为各级各部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找准发力方向,杜绝工作上不下深水、浮于表面,考前“临时抱佛脚”的现象。同时,年度考核紧盯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县级河长制办公室三个对象,根据工作职责和权限差异化,分层分类,科学制定评价体系。同时,广泛征求民众关于考核细则的意见,倾听民众心声,将民众关心问题真真切切反映在年度考核中。不断完善和量化考核项目和指标,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体现出河湖长制“三个不代替”的制度优越性,化“制”为“治”,让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切切实实担起领导职责,挂帅出征,全面推动流域的综合治理。
(二)立足“四项行动”,开展奖惩
为进一步提升河湖水环境,深入推进河湖岸线治理,强化河长巡河履职,德阳市以四项专项行动为抓手,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年底考核挂钩,实行“年终考核+过程监管”,有力提升专项行动质效,推动河湖各类问题有效整改。一是实施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河湖水域岸线达到河面无成片漂浮物、河中无阻洪障碍物、河边无非法矮围、河岸无暴露垃圾等“四无”标准,全力开展河湖领域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清理主要河流、渠道漂浮垃圾4089吨、整治18处阻洪障碍物、拆除13处非法矮围、全年累计整治垃圾突出乱象11万余处,清理存量垃圾34万余吨,实现“两无一有”工作目标,切实解决河湖水域岸线问题。同时引入第三方测评单位,每月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测评,形成“月月有通报、季季有反馈、年年有提升”良性循环。二是实施清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聚焦省级暗访督查发现问题、警示片反馈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较高问题,深入开展清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县(市、区)为单元,在辖区内组织下游乡镇检查上游乡镇,全面排查各类河湖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分级分行业抓好问题整改。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巡河不查河、查河不治河”典型案例,倒逼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自2021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累计解决各类涉水环境问题2000余个,河湖水生态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实施定期开暗访督查行动。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每月开展暗访督查,深入查找影响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并会商推动问题整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问题情节较重的下发提示函,选取典型问题在全市通报曝光,并将提示函与典型问题曝光作为年度考核扣分重要参考,切实推动各地各部门以案促改、以案为戒。2023年,德阳市级暗访督查发现问题200余个,选取了18个典型问题制作成警示片在全市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极大助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实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月通报行动。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德阳市制定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将“河湖遥感图斑复核及属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河湖‘清四乱’工作”“水普名录内规模以下河流划界入库工作”“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水资源管理工作”“砂石监管”等重点工作纳入通报内容。德阳市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拉通排名,排名情况作为过程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正向激励和敦促提醒,有效营造了各地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三项举措”,全力保障
一是高位组织领导。自河湖长制全面推行以来,德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始终把治水兴水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头号民生工程,将河湖长制工作写入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市总河长多次作出专门批示,签发重要文件,全市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将河湖长制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将河湖长制考核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为河湖长制有效推进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二是部门联动联考。市河长制办公室结合全年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多次研究省级考评细则,科学制定市级考核细则,有针对性地将考核指标按照职能职责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真正做到“考有所依”“核有所据”。在考核打分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背对背”方式,严格把关审核考核佐证资料,并对扣分注明详细理由。打分初评后适时引入审计,对考核全链条督察考评,确保考核公平性、科学性、严谨性和权威性,通过部门联动协作,为河湖长制考核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深化结果运用。为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公平公正、奖罚并重,将考核结果与“三子”挂钩,积极营造奋勇追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考核结果经市总河长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通报表扬考核优秀的地区和部门,由考核靠后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市总河长全体会议上作履职报告,深刻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将考核结果与“面子”挂钩。考核结果发送各区(市、县)党委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目督办、市审计局等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将考核结果与“帽子”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地区或部门,由财政优先考虑安排相关领域项目资金,通过项目引领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形成“优中选优”的良性循环,2023年,全市涉水重点项目共计111个,累计140亿元,将考核结果与“票子”挂钩。
经验启发
(一)公众参与是“重点”
优良的河湖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来源,部分地区在制定河湖长制考核制度时,往往缺乏社会公众参与指标,忽视了考核最终受益主体的客观意见,考核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公正性和价值度。德阳市采取“考核初评+现场复评+公众测评”方式综合评定各地各部门考核成绩,将公众满意度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让人民群众更好对河湖长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真真切切反映在年度考核成绩中,提升考核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导向性,营造“全民共治、全民共享”的河湖治理格局。
(二)正向激励机制是“核心”
近年来,德阳市积极探索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机制,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表扬110名优秀河长、30名先进工作者和15个先进集体,进一步激发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有效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德阳市以中江县为试点,探索出乡镇河流交接断面考核激励奖惩办法,在郪江流域18个乡镇设置22个河流水质考核断面,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作为断面水质考核金,每个乡镇设立基准金3万元,考核断面所涉河流长度按1000元/公里计算调增资金,并根据全年月平均水质监测情况以及部、省、市暗访督查通报等情况,核算奖励资金分配。对每月考评水质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恶化的责任乡镇进行警示通报、约谈,形成单元管理、分段考核、整域达标的河湖水环境质量管护新模式。在新模式的催动下,郪江水质得到有效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三)追责问责执行是“手段”
为压实工作责任,倒逼工作落实,强化部门联动履职,凝聚河湖管护合力,德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加强与审计、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合作,先后出台了《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德阳市涉水环境问题行政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的工作办法》,建立河湖问题公益诉讼渠道,将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离任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考核的震慑力。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合作,对履职不到位、责任河湖出现重大问题的河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2022年4月,因厂西排洪河天元街道段右侧一处大量污水偷排直排,排出水体浑浊偏黑,有明显污泥臭味,厂西排洪河镇级河长被约谈后,该河段整合资金90余万元,多项举措并举,确保水质达标和各类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河湖长制+审计”“河湖长制+检察院”“河湖长制+纪检监察部门”的追责问责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各项职能触角横向延伸到河湖管理保护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顽瘴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