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组正式在6县(市、区)开展工作
根据《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第5号四川省总河长令,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工作部署,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建6个专项督查工作组,分别对攀枝花市盐边县、眉山市彭山区、资阳市乐至县、雅安市石棉县、广元市利州区、德阳市广汉市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
盐边县座谈会
彭山区座谈会
9月3日至4日,省级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组分别在上述6县(市、区)召开座谈会,宣读了四川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通知,明确督查工作要求。相关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和县(市、区)总河长分别对本市和本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乐至县座谈会
石棉县座谈会
督查组指出
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机制创新。专项督查期间,督查组将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走访询问、座谈调研、发布典型案例、反馈督查意见、移交追责问责线索等工作形式,以市(州)为切入点,以县(区)为落脚点,对中省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河湖长制重要任务、涉河湖突出问题等内容进行督查,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由点到面带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奠定坚实基础。
利州区座谈会
广汉市座谈会
督查组强调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市、县两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专项督查作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以此为契机,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水平。二要强化协调保障,市、县两级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做到协调联动、同题共答。要严格做好督查保障工作,按要求提供调阅资料,协调相关人员接受问询谈话。要按规定办理移交的信访举报问题,公开办理情况和整改情况等。要协助督查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等督查事项,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督查任务顺利推进。三要压实整改责任,市、县两级要按照“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构建“责任清晰、对接高效、落实到位、督促有力”的问题整改工作运行机制。四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如实提供资料,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本次专项督查期间,督查组将严格执行督查纪律,落实党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