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县甘棠镇:“五常管”护卫河湖安澜
甘棠镇位于明月江(州河一级支流)上游,为开江县经济、文化、人口重镇,始建于明,兴盛于清,辖13个村(社区),镇域面积92.6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17万。境内地表径流9条,山坪塘136个,场镇集中供水取水点2处、小型集中供水取水点5处。明月江流经6个村,横穿全境;其余8条小型河流流经12个村(社区),汇入明月江。河湖管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甘棠人古有战天斗地精神。相传,始于唐朝、传承千年的省级非遗项目——甘棠“耍火龙”即源于甘棠先民致力水旱从人、为民祈福的壮举。千年文脉,一脉相承。近年来,甘棠镇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融入治水实践,创新推出五个常态化管理举措,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取得成效。
专责人员到位常态化
坚持有河流的地方就有镇村河长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逐一落实辖区9条河流河(段)长。设立镇级总河湖长2人、镇级河(段)长12人、村级河(段)长17人,确保每条河道、每段河道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落实河湖长自动接替制度,因工作变动,镇级河(段)长出现空缺时由相关村的镇级包村领导自动履行镇级河(段)长职责,村级河(段)长出现空缺时由村副书记或副主任自动履行村级河(段)长职责,直到新任干部到任为止,确保河长制工作无缝衔接。
管护信息反馈常态化
明确各级河(段)长以及村级巡河员职责,打造“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责任体系。实行镇级河(段)长每月一巡、村级河(段)长每周一巡的巡河制度,落实巡河“五必巡”工作法(汛前必巡、洪后必巡、信访必巡、交办必巡、常态必巡),确保巡河护河管河查河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河(段)长河湖环境巡护信息收集、快速回应、联动解决、及时反馈的“闭环”机制,严格落实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实现水域管理全覆盖、无盲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每月调度机制,甘棠镇河长办公室每月调度各村(社区)河湖管理推进情况,并加强动态督导督查,对存在落实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执行不力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
沿河污水治理常态化
根据河道的功能定位,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在场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标识标牌40处、界标4个、隔离防护网3.2公里。积极向上争取污水处理项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以来,在人口聚集的沿河院落,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12个,维修农村污水处理站7个,目前新建和维修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全部竣工投入运行。对居住分散的流域沿线农户,则采取改厕的方式解决污水排放问题,近年全镇沿河改厕700余户,有效防止了沿河农户污水直排。
河道清理整治常态化
一是坚持“一常态三必清”河道卫生治理标准。“一常态”即:各村(社区)将辖区河道划分为成段,一名临时性公共服务岗位包一段河道环境卫生。“三必清”即:暴雨预警时,必聘请人员提前对河道进行巡查和清理;暴雨期间,发生河道堵塞影响行洪时,必聘请专业人员对堵点进行清理;暴雨停止后,必安排人员对辖区所有河流全面巡查和清理。二是为确保辖区河流水质达标,除开展常态化排查外,还根据省控水质监测站的时实数据,严格落实倒查机制,开展污染物溯源排查。三是立足群防群控,抓实“清四乱”专项整治。动员河道周边热心公益、有正义感的村民担任民间河长,发挥其“地熟情况熟”优势,全天候监督河道周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给镇村两级河(段)长和镇派出所处理。同时,发展一批垂钓爱好者担任禁渔义务巡查员,及时发现、制止、举报电、炸、毒鱼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在民间河长、禁渔义务巡查员协助下,及时处理河道周边乱堆问题一起,抓捕电鱼违法人员两批。
共治共管宣传常态化
广泛开展河湖长制“七进”宣传,以沿河群众、企业、养殖户为重点,通过“摆摊设点”、院坝会、村村通广播、出动宣传车、入户走访等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向群众讲解河湖管护的重要性以及群众需要配合的内容。今年以来,全镇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爱河护河倡议书6000余份,与辖区企业、养殖户等签订爱河护河承诺书100余份。
通过上述措施,甘棠镇构建了各专其职、全民参与、共治共管的河道管护大格局,营造了河湖管护人人有责的强大声势和爱河护河全民参治的浓厚氛围,一幅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全景图”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