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调研河湖长制工作座谈会
7月10日,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在泸州市古蔺县组织召开调研河湖长制工作座谈会,总结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研究部署近期重点任务。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河湖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资阳市水利(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就各地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分享,深入讨论分析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运城盐湖、内蒙古乌梁素海、江西九江时对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对四川工作提出的“四个发力”要求,认真落实省总河长全体会议精神,克服疲劳厌战情绪,扎实推动河湖生态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要精准用力发挥河湖长制效能,突出河湖长组织领导作用,充分调动各部门资源和力量,真正推动河湖问题解决。要厘清河湖长制和水利工作的关系,切实发挥内生动力和外部约束双重合力,压紧压实责任,打好法制、政策、制度“组合拳”。要深刻汲取“8·21”金阳山洪灾害教训,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抓好安澜河湖管护;紧扣省总河长令要求,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抓好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落地落实,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村(社),抓好基层河湖治理。
会议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准备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紧盯河湖长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系统性、针对性排查工作,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涉水领域不发生典型重大问题。
省河湖中心有关处室负责人,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资阳市水利(务)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