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明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 2024年05月10日 14时10分
  • 来源: 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 【字体: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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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发文明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 2024年05月10日 14时10分
  • 来源: 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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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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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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