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济堰灌区河湖长制暨水质提升工作现场会议在眉山召开
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着力推进通济堰灌区水质改善,4月1日,通济堰灌区河湖长制暨水质提升工作现场会议在眉山召开。省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刘锐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河湖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刚主持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一行先后前往通济堰渠首段、眉山市彭山区江渔堤段和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保村半边堰节制闸实地调研灌区水质情况。
会上,省河湖中心通报《通济堰灌区清堰(河)净水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起草情况并提请会议审议;都发中心分管负责同志,成都市河长办有关负责同志、眉山市通济堰市级河长,新津区、彭山区、东坡区总河长办主任分别汇报通济堰灌区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相关河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省人民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审计厅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
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解决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明确将设计输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具有供水任务的渠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与自然河流的河湖长制工作统一部署推进,为推进灌区河湖长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会议指出
多年来成都市、眉山市各级各部门及都发中心采取了有力措施,推动通济堰灌区河渠面貌不断改善,但仍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重、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农村河渠日常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快推进通济堰灌区水质提升工作刻不容缓,事关增进灌区民生福祉,事关乡村全面振兴和美丽四川建设。相关河长以及行业部门必须以攻坚冲刺的姿态、务实有效的举措,用三年时间,推动灌区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
会议要求
要找准通济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主要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落实工作责任,从根本上改善通济堰灌区水质,维护河渠健康生命。要加快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强化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持续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实施中小流域水环境提升、水生态修复等项目。建立水质预警机制,加强变化研判,及时联动响应。要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充分发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深化“河长+检察长+水管单位”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公益诉讼协作,组织开展专项联合巡查,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提升灌区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