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国典型案例四川篇(一)
四川省:创新督查制度 守护河湖健康

  • 2024年01月30日 17时17分
  • 来源: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 【字体:
  • 编者按:

    2023年,水利部启动了“2022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我省积极响应,各地认真提炼总结典型经验,全省共征集到典型案例85个。经省河长制办公室择优推送,最终我省有6个案例成功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并被收录入《全国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3)》一书,四川成为2023年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最多的省份,越来越多的“四川经验”正在走向全国。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今天起,“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将一一展播这6个案例,希望各地能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进取、共同提高,奋力推动全省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新督查制度 守护河湖健康

    ——四川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的探索实践

    【摘  要】找准影响河湖健康的关键症结,是高质高效开展河湖污染治理、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基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四川省以解决河湖治理保护难题和痛点为目标导向,不断强化河湖长制,在全国首创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有效压紧压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倒逼各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高效履职尽责,为准确获取影响河湖健康的第一手资料找到有效途径,为制定务实有效的河湖污染治理措施奠定基础,为真正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关键问题提供支撑。进驻式督查制度的创新实施是督促各级河湖长和责任部门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河湖健康行为,倒逼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进驻式督查 河湖健康 履职尽责

    【引  言】自河湖长制全面实施以来,四川省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五大体系”,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深入开展“五项行动”。通过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推动一大批河湖顽瘴痼疾得以有效解决,河湖面貌得到历史性好转。但随着河湖长制纵深推进,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如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到位、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流于形式等,严重制约了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持续提升。为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采取“以市为切入点、县为落脚点”的方式,开展了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试点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四川省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持续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质持续提升、水生态不断巩固。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对美好水生态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部分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到位、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联防联控联治流于形式、基层河湖管护力量不足等。为全面创新河湖长制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深度广度,倒逼各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高效履职尽责,找准影响河湖健康的关键症结,着力解决水生态、水环境长期性累积性问题,持续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四川在全国首次开展了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试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始终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省总河长王晓晖在2022年省总河长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持续抓好督查暗访及发现问题整改,做好进驻式督查试点,强化督查考核及成果运用。省长、省总河长黄强在2022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强调要做好进驻式督查,抓好激励考核、督查暗访、问题移交等工作,压紧压实责任。省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第15次会议对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等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总河长办公室的要求,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采取以市为切入点、县为落脚点的方式,于2022年10月在广安市武胜县、乐山市夹江县、自贡市大安区3个县(区)全面完成了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试点。通过暗访督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举报受理等方式全面了解3个县(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公布3个典型案例,向地方移交问题121个和突出问题责任追究线索4条。本轮进驻式督查查处了一批河湖管护突出问题,破解了河湖长制“上热中温下冷”难题,得到了水利部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推动了河湖长制深化实化,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依法依例依规开展督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筑牢长江黄河长游生态屏障为责任担当,牢牢抓住河湖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这一区别与生态环保督察的显著标志,在前期问题摸排、后期集中进驻、反馈督查意见中全过程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2022年四川省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省总河长令第2号)和《2022年度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督查工作,督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的决策部署是否有力,各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等履职尽责是否落实,彰显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的政治属性。

    (二)突出工作特色,坚持聚焦河湖管护重点开展督查。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重点督查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十年禁渔等“5+9”重点领域任务。紧扣“五大体系”,重点督查各县区河湖名录体系、河湖长责任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河湖治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立落实情况。聚焦河湖治理基础,重点督查“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年度四张清单”“河湖健康评价”规范编制情况及其对照落实情况。

    (三)规范督查程序,坚持精准发力开展督查。坚持以市为切入点、县为落脚点的原则,以“解剖麻雀”精神查找问题根源,重点督查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减少社会参与面。建强督查队伍,进驻前从省总河长办成员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建督查队伍,组织演练和专题培训。将减轻基层负担贯穿督查全过程,进驻前采取“四不两直”多次赴有关流域暗访摸排线索,固定问题证据,不与被督查对象见面接触;进驻后精准调阅佐证资料,核实问题线索,切实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点线面结合开展督查。充分发挥好警示辐射作用,将点线面有效结合,促进全省河湖管护整体水平提升。做实县级这个“点”,公布典型案例3个,移交突出问题121条,责任追究线索4条,依法党纪政纪处理26人,依规追责问责。拽住市级这根“线”,召开市级见面会、市级意见反馈会,对进驻市(州)传导责任和压力。扩大省级这个“面”,强化问题整改调度,向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移交问题,在全省通报进驻式督查情况,督促地方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三、工作成效

    (一)政治地位显著提高、河湖长制焕发新活力。一是河湖长制成为市(州)发力的主战场。广安、乐山、自贡三地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上台阶的重要抓手,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多次部署,亲自安排并参加省市沟通会、河湖长制专题会、问题整改推进会,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二是河湖长制成为治县理政的主阵地。武胜、夹江、大安三县(区)将河湖长制作为常态化研究的重点工作之一,河湖长制工作以独立的姿态正式进入治县理政的舞台中央,县总河长挂帅出征,相关河长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总河长制运行规则,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责任更加明确、运行更加高效。三是河湖长制成为镇村两级的主职责。镇村两级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对村级河长按工作成效进行补助补贴,切实解决基层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河湖长制在基层焕发新活力、新生机、新气象。

    (二)工作执行力明显增强,河湖管护质量大提升。一是重点任务落实更加高效。全省上下围绕“5+9”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系统梳理涉水事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推动质量的提升、基层工作的运行管理以及建章立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更加有力。广安、乐山、自贡三地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梳理摸排“5+9”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地市整治问题500余个。武胜县、夹江县、大安区三县(区)对照移交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主动整改,确保取得阶段性工作实效;严肃追责问责,党纪政纪处理26人。三是行业管理更加有序。在督查过程中,既查找各级党委政府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发挥河湖长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和要求,切实提升行业监管质量。

    (三)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辐射引领作用更加长效。一是省内辐射效应明显增强。省内市(州)持续关注首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跟踪和学习工作流程、方式方法及成果运用,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促进本市(州)河湖管护质量提升。二是全国、省外影响力不断扩大。水利部对此项工作高度肯定和认可,水利部官网、中国水利报对四川省首次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进行全文转载。重庆市、河北等省到四川考察学习进驻式督查,进驻式督查工作的影响力正从西南地区向全国辐射。三是媒体关注度持续提升。人民日报、人民网、四川发布等中省主流媒体报道和转载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新闻60余篇,累计辐射覆盖超过1000万人,河湖长制社会影响力更加广泛。

    四、经验启示

    (一)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把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两位省总河长分别在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强调做好进驻式督查,持续提升河湖管护成效。将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作为四川省委、省政府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重大实践,作为强化河湖长制的一项重大举措,持续完善河湖监管机制,下大力气解决水生态、水环境长期积累性问题,让江河湖泊更好地造福人民。

    (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美好河湖生态的需要作为最普惠的民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需要作为河湖长制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问题作为督查工作重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河湖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本次进驻式督查,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激发了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推动解决了一个个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持续提升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敢于向河湖顽疾作斗争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网络舆情和信访举报收集问题、暗访摸排发现问题;进驻期间敢于面对问题、敢于亮剑,严格实行问题销号,闭环管理。对违规采砂、侵占岸线、河流污染、水土保持、禁渔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对中小河流、农村河湖脏乱差长期存在,群众意识河湖保护意识淡薄的问题,加大对各级河湖长、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的培训力度,调动一切力量向河湖顽疾作最坚决的斗争。

    (四)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把建立河湖长效监督机制作为最牢固的基础。从谋划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开始,就把建立进驻式督查长效机制作为首要任务,长期和短期相结合建立监管机制。结合近期需要,将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列入全省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省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制定工作手册,完善工作流程,先行先试,积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立足长远发展,积极出台《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办法》,每年选择5-6个县开展进驻式督查,持续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全力助推长江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2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国典型案例四川篇(一)
    四川省:创新督查制度 守护河湖健康

  • 2024年01月30日 17时17分
  • 来源: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 编者按:

    2023年,水利部启动了“2022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我省积极响应,各地认真提炼总结典型经验,全省共征集到典型案例85个。经省河长制办公室择优推送,最终我省有6个案例成功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并被收录入《全国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3)》一书,四川成为2023年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最多的省份,越来越多的“四川经验”正在走向全国。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今天起,“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将一一展播这6个案例,希望各地能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进取、共同提高,奋力推动全省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新督查制度 守护河湖健康

    ——四川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的探索实践

    【摘  要】找准影响河湖健康的关键症结,是高质高效开展河湖污染治理、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基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四川省以解决河湖治理保护难题和痛点为目标导向,不断强化河湖长制,在全国首创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有效压紧压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倒逼各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高效履职尽责,为准确获取影响河湖健康的第一手资料找到有效途径,为制定务实有效的河湖污染治理措施奠定基础,为真正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关键问题提供支撑。进驻式督查制度的创新实施是督促各级河湖长和责任部门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河湖健康行为,倒逼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进驻式督查 河湖健康 履职尽责

    【引  言】自河湖长制全面实施以来,四川省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五大体系”,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深入开展“五项行动”。通过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推动一大批河湖顽瘴痼疾得以有效解决,河湖面貌得到历史性好转。但随着河湖长制纵深推进,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如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到位、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流于形式等,严重制约了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持续提升。为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采取“以市为切入点、县为落脚点”的方式,开展了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试点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四川省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持续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质持续提升、水生态不断巩固。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对美好水生态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部分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到位、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联防联控联治流于形式、基层河湖管护力量不足等。为全面创新河湖长制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深度广度,倒逼各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高效履职尽责,找准影响河湖健康的关键症结,着力解决水生态、水环境长期性累积性问题,持续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四川在全国首次开展了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试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始终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省总河长王晓晖在2022年省总河长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持续抓好督查暗访及发现问题整改,做好进驻式督查试点,强化督查考核及成果运用。省长、省总河长黄强在2022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强调要做好进驻式督查,抓好激励考核、督查暗访、问题移交等工作,压紧压实责任。省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第15次会议对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等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总河长办公室的要求,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采取以市为切入点、县为落脚点的方式,于2022年10月在广安市武胜县、乐山市夹江县、自贡市大安区3个县(区)全面完成了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试点。通过暗访督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举报受理等方式全面了解3个县(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公布3个典型案例,向地方移交问题121个和突出问题责任追究线索4条。本轮进驻式督查查处了一批河湖管护突出问题,破解了河湖长制“上热中温下冷”难题,得到了水利部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推动了河湖长制深化实化,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依法依例依规开展督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筑牢长江黄河长游生态屏障为责任担当,牢牢抓住河湖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这一区别与生态环保督察的显著标志,在前期问题摸排、后期集中进驻、反馈督查意见中全过程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2022年四川省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省总河长令第2号)和《2022年度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督查工作,督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的决策部署是否有力,各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等履职尽责是否落实,彰显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的政治属性。

    (二)突出工作特色,坚持聚焦河湖管护重点开展督查。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重点督查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十年禁渔等“5+9”重点领域任务。紧扣“五大体系”,重点督查各县区河湖名录体系、河湖长责任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河湖治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立落实情况。聚焦河湖治理基础,重点督查“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年度四张清单”“河湖健康评价”规范编制情况及其对照落实情况。

    (三)规范督查程序,坚持精准发力开展督查。坚持以市为切入点、县为落脚点的原则,以“解剖麻雀”精神查找问题根源,重点督查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减少社会参与面。建强督查队伍,进驻前从省总河长办成员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建督查队伍,组织演练和专题培训。将减轻基层负担贯穿督查全过程,进驻前采取“四不两直”多次赴有关流域暗访摸排线索,固定问题证据,不与被督查对象见面接触;进驻后精准调阅佐证资料,核实问题线索,切实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点线面结合开展督查。充分发挥好警示辐射作用,将点线面有效结合,促进全省河湖管护整体水平提升。做实县级这个“点”,公布典型案例3个,移交突出问题121条,责任追究线索4条,依法党纪政纪处理26人,依规追责问责。拽住市级这根“线”,召开市级见面会、市级意见反馈会,对进驻市(州)传导责任和压力。扩大省级这个“面”,强化问题整改调度,向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移交问题,在全省通报进驻式督查情况,督促地方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三、工作成效

    (一)政治地位显著提高、河湖长制焕发新活力。一是河湖长制成为市(州)发力的主战场。广安、乐山、自贡三地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上台阶的重要抓手,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多次部署,亲自安排并参加省市沟通会、河湖长制专题会、问题整改推进会,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二是河湖长制成为治县理政的主阵地。武胜、夹江、大安三县(区)将河湖长制作为常态化研究的重点工作之一,河湖长制工作以独立的姿态正式进入治县理政的舞台中央,县总河长挂帅出征,相关河长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总河长制运行规则,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责任更加明确、运行更加高效。三是河湖长制成为镇村两级的主职责。镇村两级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对村级河长按工作成效进行补助补贴,切实解决基层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河湖长制在基层焕发新活力、新生机、新气象。

    (二)工作执行力明显增强,河湖管护质量大提升。一是重点任务落实更加高效。全省上下围绕“5+9”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系统梳理涉水事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推动质量的提升、基层工作的运行管理以及建章立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更加有力。广安、乐山、自贡三地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梳理摸排“5+9”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地市整治问题500余个。武胜县、夹江县、大安区三县(区)对照移交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主动整改,确保取得阶段性工作实效;严肃追责问责,党纪政纪处理26人。三是行业管理更加有序。在督查过程中,既查找各级党委政府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发挥河湖长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和要求,切实提升行业监管质量。

    (三)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辐射引领作用更加长效。一是省内辐射效应明显增强。省内市(州)持续关注首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跟踪和学习工作流程、方式方法及成果运用,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促进本市(州)河湖管护质量提升。二是全国、省外影响力不断扩大。水利部对此项工作高度肯定和认可,水利部官网、中国水利报对四川省首次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进行全文转载。重庆市、河北等省到四川考察学习进驻式督查,进驻式督查工作的影响力正从西南地区向全国辐射。三是媒体关注度持续提升。人民日报、人民网、四川发布等中省主流媒体报道和转载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新闻60余篇,累计辐射覆盖超过1000万人,河湖长制社会影响力更加广泛。

    四、经验启示

    (一)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把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两位省总河长分别在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强调做好进驻式督查,持续提升河湖管护成效。将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作为四川省委、省政府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重大实践,作为强化河湖长制的一项重大举措,持续完善河湖监管机制,下大力气解决水生态、水环境长期积累性问题,让江河湖泊更好地造福人民。

    (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美好河湖生态的需要作为最普惠的民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需要作为河湖长制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问题作为督查工作重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河湖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本次进驻式督查,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激发了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推动解决了一个个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持续提升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敢于向河湖顽疾作斗争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网络舆情和信访举报收集问题、暗访摸排发现问题;进驻期间敢于面对问题、敢于亮剑,严格实行问题销号,闭环管理。对违规采砂、侵占岸线、河流污染、水土保持、禁渔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对中小河流、农村河湖脏乱差长期存在,群众意识河湖保护意识淡薄的问题,加大对各级河湖长、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的培训力度,调动一切力量向河湖顽疾作最坚决的斗争。

    (四)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把建立河湖长效监督机制作为最牢固的基础。从谋划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开始,就把建立进驻式督查长效机制作为首要任务,长期和短期相结合建立监管机制。结合近期需要,将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列入全省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省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制定工作手册,完善工作流程,先行先试,积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立足长远发展,积极出台《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办法》,每年选择5-6个县开展进驻式督查,持续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全力助推长江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