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完成第二批督查意见反馈
2023年9月26日—27日,省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组相继向阿坝州若尔盖县、达州市渠县、泸州市古蔺县党委、政府分别反馈督查意见,并召开进驻式督查市(州)督查意见通报会。三市(州)总河长、市(州)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市(州)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州)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通报会。县总河长、县级河长、县级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乡镇总河长参加意见反馈会。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阿坝州若尔盖县意见反馈会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阿坝州若尔盖县、达州市渠县、泸州市古蔺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五大体系”,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和“五项行动”,聚焦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督查组也发现,三地在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砂监管、水土保持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和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督查组要求,相关县党委、政府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会上还观看了被督查县典型案例专题片。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达州市渠县意见反馈会
据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9月18日至27日,督查组进驻阿坝州若尔盖县、达州市渠县、泸州市古蔺县开展了为期10天第二批督查。进驻期间,通过个别谈话,访谈干部群众,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阅文件资料,走访问询单位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对被进驻地区进行了全面督查。为认真贯彻落实黄强省长关于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涉及河道管理方面指示要求,此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特别关注涉河建设项目,坚决清理整治被督查地方河湖“四乱”问题,确保河湖水域岸线安全和江河安澜。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泸州市古蔺县意见反馈会
第二批进驻式督查意见反馈和通报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今年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正式进驻阶段任务全面完成。下一步,省河长制办公室将对被督查县(市、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整改情况和责任追究,加强问题整改调度督办、抽查核实;强化对进驻式督查成效分析、研判、总结、提炼,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是化解河湖生态问题、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推进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对进驻地区河湖顽疾把脉会诊的精准治疗,是对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检视和推动提升。通过去年对我省3个县(区)督查和今年二批6个县(市、区)督查实践证明,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对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和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