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组正式进驻若尔盖县、渠县、古蔺县

  • 2023年09月19日 21时55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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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规定和《四川省总河长令》(第3号)总体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建3个进驻式督查工作组,分别对阿坝州若尔盖县、达州市渠县、泸州市古蔺县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这是继我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进驻绵阳市江油市、宜宾市江安县和凉山州西昌市后,今年开展的第二批进驻。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阿坝州见面会暨若尔盖县动员会

    9月18日至19日,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组分别在阿坝州、达州市、泸州市召开市级见面会和县级动员会,宣读了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通知,阿坝州、达州市、泸州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分别对本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并做表态发言,督查组在会上明确督查工作要求,听取了有关市(州)、县(区)河湖长制工作汇报。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达州市见面会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渠县动员会

    督查组指出,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是化解河湖生态问题、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推进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对进驻地区河湖顽疾把脉会诊的精准治疗,是对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检视和推动提升。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将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走访询问、座谈调研、发布典型案例、反馈督查意见、移交追责问责线索等工作形式,以市为切入点,以县(市、区)为落脚点,对中央、省委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河湖长制重要任务、涉河湖突出问题等内容进行督查,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由点到面带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打造四川河湖长制3.0版,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奠定坚实基础。

    督查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市县两级要正确认识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的重要意义,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要强化协调保障,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同题共答,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督查组移交的信访举报问题,公开办理情况和整改情况等,协助督查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等督查事项,确保各项督查任务顺利推进;三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河湖长制的社会知晓率、参与率,引导群众养成爱河护河的良好习惯,要及时公开发布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相关工作动态,营造与人民群众共抓督查、共同治理河湖生态的良好氛围;四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如实提供资料,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泸州市见面会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古蔺县动员会

    据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我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紧紧围绕全省河湖高质量发展和美丽四川建设,对切实筑牢了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将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去年和今年第一批进驻式督查查处了6个县(市、区)一批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并由点带面推动和带动了整个市(州)河湖长制和河湖管护水平和能力提升,有效破解了河湖长制工作“上热中温下冷”难题,得到了水利部的高度认可。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必将为全国河湖长制督查提供“四川经验”。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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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规定和《四川省总河长令》(第3号)总体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建3个进驻式督查工作组,分别对阿坝州若尔盖县、达州市渠县、泸州市古蔺县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这是继我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进驻绵阳市江油市、宜宾市江安县和凉山州西昌市后,今年开展的第二批进驻。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阿坝州见面会暨若尔盖县动员会

    9月18日至19日,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组分别在阿坝州、达州市、泸州市召开市级见面会和县级动员会,宣读了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通知,阿坝州、达州市、泸州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分别对本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并做表态发言,督查组在会上明确督查工作要求,听取了有关市(州)、县(区)河湖长制工作汇报。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达州市见面会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渠县动员会

    督查组指出,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是化解河湖生态问题、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推进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对进驻地区河湖顽疾把脉会诊的精准治疗,是对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检视和推动提升。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将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走访询问、座谈调研、发布典型案例、反馈督查意见、移交追责问责线索等工作形式,以市为切入点,以县(市、区)为落脚点,对中央、省委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河湖长制重要任务、涉河湖突出问题等内容进行督查,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由点到面带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打造四川河湖长制3.0版,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奠定坚实基础。

    督查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市县两级要正确认识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的重要意义,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要强化协调保障,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同题共答,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督查组移交的信访举报问题,公开办理情况和整改情况等,协助督查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等督查事项,确保各项督查任务顺利推进;三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河湖长制的社会知晓率、参与率,引导群众养成爱河护河的良好习惯,要及时公开发布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相关工作动态,营造与人民群众共抓督查、共同治理河湖生态的良好氛围;四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如实提供资料,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泸州市见面会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古蔺县动员会

    据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我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紧紧围绕全省河湖高质量发展和美丽四川建设,对切实筑牢了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将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去年和今年第一批进驻式督查查处了6个县(市、区)一批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并由点带面推动和带动了整个市(州)河湖长制和河湖管护水平和能力提升,有效破解了河湖长制工作“上热中温下冷”难题,得到了水利部的高度认可。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必将为全国河湖长制督查提供“四川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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