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经营主体意见建议反映渠道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1+2”文件等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行为做法的清理,畅通经营主体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供建议的渠道,现将我委反映渠道统一公布如下。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据国家和我省已公布的政策文件,进行政策咨询、提出意见建议和提供问题线索。
受理电话:86705573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受理邮箱:scstgc@163.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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