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率先通过“5+1”项目初步成果验收
6月28日,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组织召开2023年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成果验收暨项目评估会,省河湖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刚,水利厅河湖处处长林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此次会议特别邀请水利部、长江委、高职院校等各方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会议指出,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是“5+1”水利基础和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的一步,是贯彻落实厅党组提出“3226”总体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项目最终形成一套完整、详实、精准的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数据成果体系,将全面支撑保障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精准、高效、有序开展。会上,项目牵头单位省测绘二院对整个项目情况和2023年度项目建设成果进行了详细汇报,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展示了项目成果。专家及与会单位经过现场质询讨论后形成初步成果评审意见,一致认为该项目的提交的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验收规范,同意通过初步成果验收。评估单位省水科院对项目形成的初步成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该项目工作开展扎实,意义重大,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实现我省河湖保护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是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
会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5+1”水利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积极推进评估及试运行工作,加强与厅规计处、省水科院的沟通衔接,积极配合评估工作;要认真思考试运行的情况、及时提出需求和协作,要在水利厅“5+1”基础工作中力争上游。三是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加强成果管理,将项目成果形成数据化、数字化成果,按照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提交数据汇交整合。四是强化成果应用,梳理提炼亮点,挖掘项目的亮点、创新举措,积极申报各项奖项和优秀案例。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探索研究如何将项目成果运用于河湖长制多部门的工作应用,不断扩大成果运用和推广,为深入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提供有力支撑,为河湖现代化治理提供坚实基础。
水利厅河湖管理处、省水科院、河湖中心相关处室和项目实施单位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