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贡市水务局联合开展沱江流域边界区域巡江执法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贡市、泸州市沱江流域边界水域河道监管合作协议》要求,加强泸州、自贡两市沱江边界水域河道执法监管,加大泸州、自贡两市及相关区(县)水务(水利)局河湖执法监管力度,共同维护好沱江流域边界水域生态环境,6月13日,泸州、自贡两市及区(县)水务局在沱江边界水域开展联合巡江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重点巡查了两市边界水域是否存在非法采砂、侵占河湖岸线非法建筑、非法排污、非法围垦湖泊及非法侵占河道等严重影响水生态的水事违法行为。现场采用执法船、快艇与无人机联合巡查的形式开展执法行动。在巡查过程中,两市执法人员紧密配合、相互协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力震慑了两市边界水域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了沱江流域良好的水事秩序和生态环境,取得了预期效果。
巡江行动结束后,两地水行政执法人员在自贡富顺县长滩镇召开交流座谈会。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扩大跨界协作范围。重点针对两市边界水域严重影响水生态的水事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查处;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防范部分公司和个人利用信息传递的空档开展涉水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沱江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把好规划、许可关口,继续落实好计量、环保措施等。
通过此次行动,强化了泸州、自贡边界水域联合执法工作协作能力,促进了两地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交流和学习,提升了打击跨区域水事违法行为力度,为两市跨区域联合执法协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促进两市沱江边界区域良好水事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