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热点问题

  • 2023年05月23日 13时52分
  • 来源: 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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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还没有完成的需要尽快完成了。我们整理了常见热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如何填报享受加计扣除呢?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纳税人需根据购置资产的单价选择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单价小于等于500万元的,填报第11.1行次,资产单价大于500万元的填报第12.4行次。

    同时还需填报《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30.2行次“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享受100%加计扣除。

    2.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加计扣除比例怎么填?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符合上述文件的纳税人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有两种计算方法,纳税人可自行选择。

    1.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举例:若A企业2022年5月份成立,全年发生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实际支出30万元:

    选择第一种方法时,四季度研发费用为30万元,全年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为70*75%+30*100%=82.5万元;

    选择第二种方法时,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为3个月,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为8个月,四季度研发费用等于3/8*100=37.5万元,全年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为62.5*75%+37.5*100%=84.375万元。

    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报《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50行选择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

    3.纳税人进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界面后,在填报《基础信息表》的时候就会发现有些项目会自动带出信息,这是怎么回事呢?

    答:为了方便纳税人,网报系统《基础信息表》自动为纳税人调取国民经济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等数据;同时网报系统还嵌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等名单,在纳税人填报时自动带出证书编号、发证时间等信息,纳税人仅需要核对信息是否正确即可。

    除此之外,网报系统还会自动带出可结转扣除事项数据,例如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以前年度结转亏损额等,纳税人若对数据有疑问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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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汇算热点问题

  • 2023年05月23日 13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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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如何填报享受加计扣除呢?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纳税人需根据购置资产的单价选择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单价小于等于500万元的,填报第11.1行次,资产单价大于500万元的填报第12.4行次。

    同时还需填报《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30.2行次“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享受100%加计扣除。

    2.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加计扣除比例怎么填?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符合上述文件的纳税人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有两种计算方法,纳税人可自行选择。

    1.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举例:若A企业2022年5月份成立,全年发生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实际支出30万元:

    选择第一种方法时,四季度研发费用为30万元,全年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为70*75%+30*100%=82.5万元;

    选择第二种方法时,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为3个月,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为8个月,四季度研发费用等于3/8*100=37.5万元,全年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为62.5*75%+37.5*100%=84.375万元。

    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报《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50行选择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

    3.纳税人进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界面后,在填报《基础信息表》的时候就会发现有些项目会自动带出信息,这是怎么回事呢?

    答:为了方便纳税人,网报系统《基础信息表》自动为纳税人调取国民经济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等数据;同时网报系统还嵌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等名单,在纳税人填报时自动带出证书编号、发证时间等信息,纳税人仅需要核对信息是否正确即可。

    除此之外,网报系统还会自动带出可结转扣除事项数据,例如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以前年度结转亏损额等,纳税人若对数据有疑问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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