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3+3+3”工作模式 助力河湖长制管理全面提档升级
紧盯“三个到位”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内江市共分级分段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200名,其中市级河长36名(由市四大班子34名厅级领导和市法院、市检察院2名院长担任。全市所有实职厅级领导均担任河长),县级河长145名,乡级河长613名,村级河长1406名。各级河长实行联络员制度,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2022年,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9.9万次,解决河面漂浮物等问题2542个。
二是机制保障到位。在建立水利部评估要求的工作会议、巡查督导督办、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考核问责与激励和验收办法等六项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包括内江市总河长制运行规则、提示约谈通报制度、河长巡河制度等,将河湖长制纳入全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甜城湖保护条例》。
三是技术支撑到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成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部、省、市、县河湖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河湖信息化管理。河长巡河APP—“内江e河长”全面投入使用,为河长提供了巡河、查询、问题交办、分办、督办,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突出“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水污染治理。11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达到“长制久清”,建成小青龙河、谢家河等沿线绿廊绿道、湿地公园39处。完成24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2.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8%,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100%。
二是统筹水资源保护。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6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40%和86%,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4%,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保持90%以上。10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创建省级绿色园区1个、省级绿色工厂1户,3户企业获评省级节水型企业。
三是统筹水生态修复。完成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8平方公里。完成全国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试点任务,建成省级河湖公园(试点)1个,水美新村114个。
注重“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源头严控。深入开展污水直排和溢流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点位609个,发现问题15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39个。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各类排口2681个。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部署和要求,出动执法人员9084人次,查处渔政行政案件83起,司法移交14起。下达涉水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件,处罚金额合计452.06万余元。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违法采砂等巡查行动,日常巡查310余次,巡查长度达1271公里,出动巡查人员1080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6件。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印发河湖长制工作简报31期,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22篇,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省级主流媒体采用77篇。在全市主要河湖、交通要道竖立宣传牌,组织开展河湖长制“七进”宣传活动900余场,《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主题宣传活动2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