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新举措 依法护河湖——
绵阳市召开深化“河湖长+河湖法官”机制联席会议
绵阳市召开深化“河湖长+河湖法官”机制联席会议
4月17日,绵阳市河长制办公室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绵阳市“智慧河长”指挥中心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深化推广“河湖长+河湖法官”联动机制,共商法院助力幸福河湖创建新举措。
会议认为,各级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执法机关,在依法保护河湖生态环境上职能作用举足轻重、大有可为。近年来,绵阳市持续探索践行“河湖长+河道警长+河湖检察官+河湖法官”联动治理机制和“两法”衔接新举措,“公检法”机关发挥专业优势,在护河宣传、警示教育、河湖联合执法、重难点案件查办及公益诉讼协作、检察监督河湖长、责任部门及属地政府履行护河主体责任等方面成效明显,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推动全市依法治水提能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
会议商定,联合推广在市、县、乡三级河长办设立河湖法官工作站,探索践行信息共享、典型案例公开宣判、河湖案件调查取证、司法建议、司法调解、河湖生态修复(补偿)等机制运行及河湖案件查办协作联动新举措,着力在创新依法履职护河,助力河湖长依法破解涉河涉水复杂棘手问题,推动突出问题解决中当好参谋助手,持续推动“河湖长+河湖法官”机制提能增效,助力全市幸福河湖建设提质。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动绵阳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落实“生态美市”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当前,有些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问题仍有反弹,必须依法打击涉河湖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重拳惩治河湖乱象的高压态势,全力呵护母亲河生命健康,聚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环境满意度和幸福获得感。双方要自觉强化看齐意识,牢记职责使命,坚定扛起依法保护母亲河湖的政治责任,切实在依法查办河湖案件和清除河湖安全隐患中彰显职能作用、当好护河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