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增补沱江、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总河长制运行规则》(川总河长办发〔2018〕53号)有关规定,经两位省总河长同意,现对沱江、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进行增补。增补后名单如下:
沱江省级河长:普布顿珠、刘旭光〔负责沱江干流及三岔水库、人民渠干渠、人民渠七期干渠;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生态环境厅〕
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董卫民、左永祥〔负责长江(金沙江)干流;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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