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河湖长制推动河流水质持续向好
泸州地处长江上游,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96条,四川80%的长江水量从该市合江县出川,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近年来,泸州市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改善水生态环境为核心,统筹推动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精准治理、科学治理,守护好一江清水。
“泸州国省考核断面全面达标,河湖长制功不可没!”泸州市水务局局长、市河长办主任喻斌在日前的一次巡河时如是说。他经常参与巡河,多次直接推动河湖问题解决,对河湖管理保护、河流水质改善体会很深。
泸州市有条河流叫大陆(鹿)溪,是长江的一级支流,设有国考断面。由于面源污染严重,河流水量小,流速慢,自净能力弱,水质长期处于Ⅳ类,一直是困扰沿线发展的“头痛”问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该市创新引入技术河长,解决了污染等治河难题。经过几年持续发力,系统治理,该河流高锰酸盐、COD指数超标的问题在2023年年初发生了根本性逆转。据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数据,1-10月,大陆(鹿)溪国考断面平均水质为Ⅲ类,其中高锰酸盐指数为5.36mg/L,较上年同期改善23.73%。至此,全市13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实现了“十四五”以来的最好水平。
高位推动,全面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16名市级领导承担10条河流的管理保护责任,其中包含8名常委。为了管理好重点江河,将大陆(鹿)溪等4条县管河道提级管理,由市领导直接管理。全市建立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责任体系,领导带头巡河治河。从2021年以来,市级河长巡河526次,带动全市河长巡河10万余次,推动3200个涉河涉水问题的整改,化解了水污染风险。
创新完善管护机制,推进河湖水质改善。建立健全了河湖管理联防联控机制,与周边三省八市区签订了联防联控协议,不定期开展联合活动。赤水河两岸打破行政边界,互派副河长,开展宣传周活动,联合巡河护河,探索解决跨界河流的管理问题。全市探索建立了“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企业河长”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为解决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全市1225个村推行“解放模式”,即在村委建立一个河湖长制工作室,制定一套完善的河湖管护制度,组织一批党员志愿巡护队、巾帼志愿宣传队、河湖保洁队开展常态化河湖日常管理保护,使全市35.3万处水库、山坪塘、石河堰等水利工程受益,对全市河湖水质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仅于此,近些年来,泸州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等活动,推动水环境的不断改善。完成138座小水电整改销号,累计拆除退出155座水电站,科学有效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出台《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泸州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率先在赤水河开展天然水域渔船渔民退捕国家试点,促788艘渔船全部上岸集中处置,1429 名渔民全部上岸分类安置,给鱼类提供了良好生境。清理排查“散乱污”企业452家,长江干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全面“清零”。全市建成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49个,配套污水管网957.15公里,污水处理规模达11.41万吨/日。10个工业园区建成工业污水收集配管网460千米,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减污。全市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减少19120吨、农药使用量减少763.68吨。用水总量控制在11.97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8.07%、13.64%……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河湖长制让“河畅了、水清了、岸绿了、景美了、人和了”,泸州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逐步提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