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水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夯实基层河长制工作
——成都市温江区深化河长制激励考核机制做法与启示
——成都市温江区深化河长制激励考核机制做法与启示
引言: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各镇(街道)全面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温江区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增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效果,加大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支持力度。推行差异化考核,兼顾正向激励与反向追责,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全区河湖有了极大改善,这对于解决复杂水问题、擦亮幸福河湖底色,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推广意义。
摘要:近年来,温江区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狠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加强河长巡查和考核,强弱项、扬优势,推动全区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精细化管理上还存在短板,工作不够细致,责任意识不够强。为此,温江区全面贯彻执行《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成都市河长制考核办法》,详细制定了适合当地的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引入多方考核评估机制,细化河长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倒逼基层河长落实责任、敢于担当,全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入选“绿色中国典范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关键词:基层河长 正向激励 考核运用 多方参与
一、背景情况
温江地处都江堰精华灌区,区域内水系发达,金马河、杨柳河、江安河、清水河4条干流纵贯全境,23条支渠、82条斗渠纵横交错,形成了灌排自如的水系网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温江区三级河长共265人,共巡河168648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5814个。全区河湖面貌显著改善,制度优势充分显现。但在基层实践中也还存在突出水环境问题所涉镇村级河长履职流于形式、履职不力、水岸两处垃圾处理相互推诿扯皮、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够精准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压实各级河长湖长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成效”,温江河长办以问题为导向,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措施,经报区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总河办名义,于2020年4月24日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水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及补助资金使用办法》(温总河办〔2020〕4号)(以下简称《办法》)。
(一)细化考核内容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考核,使用好水环境长效管理专项资金,进一步突出成效导向,实现对河渠的全覆盖、精细化管理,结合温江区实际,完善《办法》资金来源及保障、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考核标准及计分说明、涉及水环境问题被通报等情况扣款扣分、加分奖励等条款。其中考核标准如下:一是长效管理机制标准:各镇(街)要制定方案,补足管理经费,落实管护队伍,管护到位;二是基层河长巡河标准:采取定期、不定期、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巡查办法。镇级河长巡河至少每旬一次,村级河长做到每周两巡。三是水体、水面标准:河渠内无明显积存垃圾、杂物等;水面感观良好;拦污栅等设施处垃圾打捞清运及时。四是河渠护岸及通道标准:河渠旁垃圾收集设施完善、合理;河渠护岸、河堤护栏、通道整洁;桥(闸)墩无垃圾、杂物等悬挂、缠绕;河(渠)岸绿化整洁,总体感观良好,绿化成活率达98%。五是河渠管护范围标准:管护范围内无违章搭建、无占用河边道路等现象;河渠50米范围内无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及直排式厕所,沿岸无养殖直排;工业企业、农家乐等严格实行污水达标排放。六是河渠管护人员岗位标准:每日区域内落实专人保洁、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问题。
(二)精准考核指标体系
《办法》明确涉及水环境问题被通报等情况扣款扣分的4种情形:一是镇、村级河长未巡河被通报及未按要求巡河;二是基层河长在巡河期间未发现的水环境问题被中央和省、市级通报(督办)及受到区级黑榜通报、红牌警示、黄牌警示、督办的;三是水环境未上报问题;四是问题处置未按规定时限、整改率低于90%。《办法》明确加分及给予奖金的内容有3项:一是河长制工作经验被国家和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的;二是河长制先进做法及工作经验被国家级、省级刊物(媒体)等刊登的;三是水利部、省、市河长办组织举办的活动中评选获奖的。
(三)规范考核程序流程
《办法》明确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内容,其中:
月度考核评分办法内容包括:一是月度考核评分采取倒扣分制度(满分为100分)和加分制度(累计不超过10分)。二是明确考核评分依据,含日常考核、突发问题扣分项、奖励加分项。三是确定月度考核其他分(占65%)、现场评分(占35%):区绩效考评中心、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每月共同进行现场考核,并填报《成都市温江区城乡水环境月度测评表》。
季度考核评分办法内容包括:一是设置季度考核评分的基础分数(为该季度三个月度考核评分的平均数)。二是明确季度考核评分依据:含月度考核平均分(占98%)和再次现场评分(占2%):区绩效考评中心、区财政局、区水务局每季度联合进行一次现场考核,并根据现场情况综合打分。
(四)明确考核结果运用
水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各项考核评分作为各镇(街)季度拨款、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依据。其中季度拨款,各镇(街)划拨金额由其当季度得分百分比×当季度应拨付金额。扣除的部分作为水环境应急处置资金及年终考核奖补资金,水环境应急处置资金用以处理突发水环境问题,年终考核奖补资金用以奖励四个季度考核中表现优秀的镇(街)。河长制评先评优,目标绩效考核均纳入河长制成员单位年终目标绩效分,直接与单位绩效挂钩。
三、经验及启示
(一)内容清晰,基层治理操作性强
明确环境考核内容,根据温江区情,探索考核引领,定制涵盖考核日常考核、突发问题扣分、奖励加分测评表,细化考核条款,为基层河湖治理指明方向。明确补助资金标准,将全区河道、支渠、斗渠、排水沟、天然水面等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水面、护岸、绿化带、河堤通道以及护栏、水闸、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纳入资金使用范围,以镇街为单位制定奖补资金标准。定期开展培训宣讲,依托河长制调度会、河长制专题培训会,组织镇、村级河长累计开展9次河长制制度专项解读,确保制度执行直达基层,做到政策解读到位、落实精准。
(二)多方参与,督查考核透明公正
横向联动各部门,会同区绩效考评中心、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水环境参与水环境管理成效测评打分,确保考核公平公正。纵向延伸至村社,各镇街、村(社区)组织水环境长效管理督查和管护队伍,实行定责、定岗、定员制度,实施河渠分段管护,做到水环境管理无盲点、全覆盖。广泛听取意见,每季度将水环境考核结果提请河长制调度会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凝聚共识,加快推动水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奖惩并举,实现治理良性循环
强化制度约束,配套印发河长制红黄牌警示红黑榜通报制度,为河流管理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有效的保障,实现河流保护有据可依,监督执法有责可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资金正向激励,将水环境治理、河长巡河、问题上报、问题处置、宣传创新与划拨资金正向关联,将激发水环境治理内生动力。严厉督查考核,实行区总河长、区级河长“四不两直”下沉督办,视情节采取提示、通报、约谈、典型案例曝光等措施,以有力的督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