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局小课堂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操作指引
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通过“企业业务”登录新电子税局,跨区域报验户还可以点击【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如纳税人存在单一税源,系统自动匹配填表式申报模式;如存在多条税源,系统自动匹配列表式申报模式。
如纳税人仅存在单一税源,进入预缴申报页面后,系统会自动预填销售额等数据,纳税人需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若预填数据与实际经营不符,可直接修改或在相应栏次进行补录。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适用一般计税”,跨区域报验户跨省提供建筑服务需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选择“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如纳税人存在多条税源,系统会自动展示税源信息及对应的预缴税额信息,纳税人可通过选择“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筛选。在对应税源信息栏次点击【修改】,可选择“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或修改增值税销售额、扣除额、企业所得税计税金额,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纳税人可单独或批量勾选申报,但一次申报最多支持5条税源明细。点击【下一步】-【一键报】-【确定】,即可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