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档案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四川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做好新修订档案法配套法规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认真清理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废止29件、宣布失效9件、继续有效14件。全面梳理法定公开事项、行政权力事项等,形成《省市县三级档案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四川省档案局责任清单》并公布,动态调整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权力事项清单,其中新增8项、取消2项、变更8项,进一步便利群众查询和办理。按要求向社会发布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纪律要求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将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加强重要政策信息解读,围绕新修订的档案法、疫情防控档案管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档案信息化平台建设、档案安全制度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在中国档案报、四川档案杂志、四川档案网和四川档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刊登专题文章进行解读宣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把保密审查工作贯穿信息形成、审核、发布全过程。拟公开的信息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制定《四川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工作行为规范(试行)》,对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原则、标准、纪律等明确具体要求,并提前向被执法检查对象作出说明,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档案局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广、关注度不够,时效性、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改进,通过拓展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等,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实效,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