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这些个人所得税优惠请注意:②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又到一年开学季,如果您有正处于学历教育阶段的子女,个人所得税有优惠政策哦,不要忘记享受!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当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继续教育填报注意事项
问: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必填项包括:
(1)继续教育类型如果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则需填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当前继续教育开始时间、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
(2)继续教育类型如果选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则需填写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发证(批准)日期、证书编号、证书名称、发证机关。
自学考试如何扣除
问:参加自学考试,应当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夜大、函授等如何扣除
问:参加夜大、函授等能享受继续教育扣除吗?
答: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教育,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