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秘书处、综合处):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指标》印送你们,请对标抓好工作落实,我办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附件: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指标
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