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卫发〔202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本文有删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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