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说退税减税新政(二) | 个体工商户如何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体工商户如何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之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业务发展较快,即将于2022年7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1日生效。那我在2022年7月征期申报4-6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您在2022年7月征期申报4-6月的“六税两费”时,可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问:那我在2022年10月征期申报7-9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您于2022年10月征期申报7-9月的“六税两费”时,可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