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召开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专题会议
11月29日,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在水利厅召开长江经济带限期退出小水电有关事项专题会议。会议由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要求,研究了省政府交办水利厅达州市4座、甘孜州5座、自贡市1座关于调整小水电退出时间的请示及阿坝州上报水利厅2座涉诉电站有关情况的请示,提出了12座小水电问题的解决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意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和整改标准,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指导,既要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又要疏通堵点,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对应该在2022年底退出的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限期退出类小水电,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评估,精准分类,一站一策,不搞“一刀切”的要求,逐站提出处置建议方案,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四川能监办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河湖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