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县:全面强化河长制 齐心共建幸福河
攀枝花市米易县位于安宁河与雅砻江交汇区,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5条,总长度376千米,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127名。该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统揽,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快推动基层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建设。
城南生态湿地公园
强化组织领导
压实工作职责
坚持把河(湖)长制工作视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聚焦问题短板,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治水管水各项工作。2022年度先后召开县级河长制工作推进会3次,各级河长协调会、办公会20余次。动态调整县级河(湖)长23名,设立县级河长22名、乡镇级河长29名、村级河(段)长76名,确保河湖管护体系健全有效。依据省、市部署重点及县域实际,制定印发《2022年米易县全面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2022年度安宁河(米易段)河湖长制工作四张清单》《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有力、有实有效。
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乱象治理
常态长效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水生态水健康得到有效治理与保护。县、乡(镇)、村三级河(段)长累计开展巡河9800余次,整改各类涉河乱象问题130余个,清理河道漂浮物及垃圾400余吨。县河长办开展巡查督导40余次,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10余次,下发河长制工作提示单、交办单30余份,交办并整改涉水问题40余个。强化执法监管,开展水政执法巡查检查60余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起,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28万余元。开展渔政执法行动70余次,办理非法捕捞案件22起,现场放生违规渔获物约45千克。
召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深化综合治理
建设幸福河湖
完成6个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督促全县33家规模养殖场签订粪污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印发《2022年米易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争取了省级“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144万元。持续完善河道堤防、滨河景观、沿河绿地、水体保护等水域沿岸的专项规划,建成河道堤防21千米,实施了城南湿地公园、梅溪谷湿地等占地367.6亩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3.7km,疏通排水管网23公里,清掏集水井185个、检查井75个,更换破损雨水篦子110个、雨污水井盖47个,共清淤182立方米。投资7892.73万元,推进处理量达2.0万m3/d(近期实施规模1.0万m3/d)的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增殖放流鱼苗77余万尾。在草场河实施了国家首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迷昜湖创建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马鞍山水库创建为省家级水利风景区。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迷昜湖)
加大宣教力度
营造浓厚氛围
不断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转变。积极开展河湖长制进社区、进学校宣传工作,通过设立宣传点、开展节水知识现场讲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物品等方式,有效拓宽了与群众之间的互动沟通渠道,增强群众爱河、护河、节水、惜水意识。开展大型河长制宣传活动4次,共计发放《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宣传折页、《米易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宣传折页及《节约用水》宣传折页共计5000余册,发放环保手提袋1000余个、宣传纪念品1200余份。
生态性修复植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