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
湖北: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9月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与湖北省委工作对接会议在武汉召开。督导组要求,下一步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一级主要负责同志直到基层。发动群众,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强大声势。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下功夫“揭盖子”“查伞子”,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川:加大对案件线索查处力度
9月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向四川省委第一次反馈会在成都召开。督导组强调,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战略性、全局性位置进行谋划和推进,结合省情实际打好组合拳。要围绕依法严惩,进一步健全举报机制,科学合理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层层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案件线索查处力度,提升依法办案水平,打准打实,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山西:加大力度深挖细查
9月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与山西省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在太原市召开。督导组指出,一些地方履责还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还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情况。发动群众还不够深入,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广泛发动。有些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性不强,源头治理不到位。深挖细查、“打伞”“断血”还需加大力度。
山东:扫黑除恶让群众看见效果
9月3日至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深入山东省20多个省直部门单位走访问询,深入了解相关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兵力、主动作为。在此期间,山东省纪委监委要公开查处一批,公安机关要公开移送起诉一批,检察机关要公开提起公诉一批,法院要公开宣判一批。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打出声势、打出权威、打出成效,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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