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省直机关工委印发《2016年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要点》

  • 2016年05月31日 16时14分
  • 来源: 四川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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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确保“十三五”脱贫攻坚开好局、起好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了《2016年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要点》(川驻村办〔2016〕3号)(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各市(州)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加强基层基础、推进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任务,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点》明确,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政治责任扛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要增强执行意识,把决策部署落实好。切实做到“四个集中”即:集中智慧、集中人力、集中资金、集中领导;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规划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2016年干部驻村工作年度计划,切实增强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三是要坚持务实深入,崇尚实干、干在实处。坚持务实的作风,从贫困村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

      二、进一步夯实“五个一”要求,扎实落实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全覆盖。《要点》明确,一是实现帮扶全覆盖。4月底前,新增帮扶单位及调整后的定点扶贫单位驻村干部全部入村到位,实现帮扶力量全覆盖,切实解决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工作“最后一公分”落地问题。二是注重工作方法。把进村入户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切实掌握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贫困群众的所需、所盼,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三是实施精准结对帮扶。各帮扶单位要做到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结对帮扶,全面摸清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制定脱贫方案,做到因户施策、精准帮扶。要建立帮扶台账,明确帮扶内容、工作措施、脱贫时限等,帮扶对象不脱贫结对帮扶不脱钩。四是履行帮扶职责。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与贫困村所在县(市、区)沟通,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问题;深入贫困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要定期听取驻村帮扶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举全单位、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三、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切实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要点》明确,一是要以解决民生难题为突破,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指导和帮助贫困村解决基础设施、文化设施、公共服务等具体问题,突出抓好农田水利、农村交通、危旧农房改造改建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解决上学、就医、就业等现实困难。帮助贫困村争取帮扶项目、相关要素保障等,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发展资金,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和工程监管。二是要以发展特色产业为关键,促进困难群众持续增收脱贫。指导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做到产业规划县乡村三级对接、产业周期长短对接、产业组织形式与市场对接,帮助农户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三是要以巩固基层基础为根本,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指导村“两委”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指导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基层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协助村“两委”抓好农村社会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矛盾,不断提升文明素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为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点》明确,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健全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驻村帮扶工作有人管、有机构抓。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具体处(科)室和专门人员抓好各项工作。各级教育、卫生计生、国资监管、金融监管机构和工商联等要统筹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工作。二是及时更新驻村帮扶信息。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及时在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上更新驻村帮扶工作信息,实现所有贫困村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农技员、结对帮扶干部的基本信息、帮扶措施和工作情况上网,并按规定实行公开。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培训。实行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到位、不适应的驻村帮扶干部,派出单位要召回重新选派,确保选得准、派得对、蹲得牢、帮得上、干得好。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分期分批、分层分级组织驻村干部、贫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四是严格逗硬督查考核。要采取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运用好督查结果,每一次督查后都要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并把结果反馈给相关市(州)、县(市、区)和帮扶单位。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完成驻村帮扶任务特别优秀的干部加强培养使用;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将约谈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12月底前完成对2016年度干部驻村帮扶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同级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审定后,在2017年1月15日前分别按规定报同级党委绩效办和政府绩效办,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反馈。五是典型引路舆论引导。各级各帮扶单位要善于发现、推出在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营造良好氛围,适时表彰一批全省优秀驻村干部。各级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总结推广可复制的驻村帮扶工作模式,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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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直机关工委印发《2016年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要点》

  • 2016年05月31日 16时14分
  • 来源: 四川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网站
  •   为确保“十三五”脱贫攻坚开好局、起好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了《2016年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要点》(川驻村办〔2016〕3号)(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各市(州)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加强基层基础、推进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任务,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点》明确,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政治责任扛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要增强执行意识,把决策部署落实好。切实做到“四个集中”即:集中智慧、集中人力、集中资金、集中领导;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规划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2016年干部驻村工作年度计划,切实增强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三是要坚持务实深入,崇尚实干、干在实处。坚持务实的作风,从贫困村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

      二、进一步夯实“五个一”要求,扎实落实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全覆盖。《要点》明确,一是实现帮扶全覆盖。4月底前,新增帮扶单位及调整后的定点扶贫单位驻村干部全部入村到位,实现帮扶力量全覆盖,切实解决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工作“最后一公分”落地问题。二是注重工作方法。把进村入户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切实掌握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贫困群众的所需、所盼,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三是实施精准结对帮扶。各帮扶单位要做到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结对帮扶,全面摸清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制定脱贫方案,做到因户施策、精准帮扶。要建立帮扶台账,明确帮扶内容、工作措施、脱贫时限等,帮扶对象不脱贫结对帮扶不脱钩。四是履行帮扶职责。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与贫困村所在县(市、区)沟通,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问题;深入贫困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要定期听取驻村帮扶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举全单位、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三、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切实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要点》明确,一是要以解决民生难题为突破,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指导和帮助贫困村解决基础设施、文化设施、公共服务等具体问题,突出抓好农田水利、农村交通、危旧农房改造改建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解决上学、就医、就业等现实困难。帮助贫困村争取帮扶项目、相关要素保障等,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发展资金,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和工程监管。二是要以发展特色产业为关键,促进困难群众持续增收脱贫。指导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做到产业规划县乡村三级对接、产业周期长短对接、产业组织形式与市场对接,帮助农户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三是要以巩固基层基础为根本,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指导村“两委”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指导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基层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协助村“两委”抓好农村社会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矛盾,不断提升文明素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为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点》明确,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健全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驻村帮扶工作有人管、有机构抓。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具体处(科)室和专门人员抓好各项工作。各级教育、卫生计生、国资监管、金融监管机构和工商联等要统筹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工作。二是及时更新驻村帮扶信息。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及时在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上更新驻村帮扶工作信息,实现所有贫困村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农技员、结对帮扶干部的基本信息、帮扶措施和工作情况上网,并按规定实行公开。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培训。实行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到位、不适应的驻村帮扶干部,派出单位要召回重新选派,确保选得准、派得对、蹲得牢、帮得上、干得好。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分期分批、分层分级组织驻村干部、贫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四是严格逗硬督查考核。要采取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运用好督查结果,每一次督查后都要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并把结果反馈给相关市(州)、县(市、区)和帮扶单位。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完成驻村帮扶任务特别优秀的干部加强培养使用;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将约谈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12月底前完成对2016年度干部驻村帮扶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同级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审定后,在2017年1月15日前分别按规定报同级党委绩效办和政府绩效办,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反馈。五是典型引路舆论引导。各级各帮扶单位要善于发现、推出在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营造良好氛围,适时表彰一批全省优秀驻村干部。各级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总结推广可复制的驻村帮扶工作模式,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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