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立足职能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战
与此同时,远在几百公里以外、由四川省检察院定点帮扶联系的古蔺县大寨乡富民村,贫困户刘陆迁家的二层小楼也装修完毕,他和家人告别破旧的老房子搬进了新居。
发挥检察职能,突出行业特色,定点帮扶联系。近年来,四川省检察院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精准出拳,惩治“蝇贪”
四川是农业大省,贫困量大面广程度深,特别是乌蒙山区、秦巴山区、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四大片区”呈现整体性贫困,是该省脱贫攻坚主战场。5年来,该省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08.39亿元。随着扶贫政策实施和扶贫资金的密集投放,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也呈现易发多发态势。
据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介绍,2013年至2015年,该院先后部署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615人。从办案情况看,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蝇贪”“蚁贪”问题突出、窝串案突出、贪污渎职问题突出等特点,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两委”人员雁过拔毛、抱团腐败,严重啃食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影响了“三农”政策、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大力推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为打赢四川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四川省检察院和省扶贫移民局共同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省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廉洁环境。
邓川表示,四川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扶贫工作大局,突出查办扶贫重点地区职务犯罪,为“四大片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提供服务,特别是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
精准预防,编织好“防护网”
根据部署,四川此次专项工作将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大力度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切实编织好“防护网”。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基层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的特点,四川省检察院要求各级院主动下沉监督力量,全程推动扶贫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村到户活动。探索建立扶贫村、社预防联络员制度,发放“检民联络卡”和“群众监督卡”,公开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和预防联络员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与扶贫部门共同编制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不断强化扶贫警示教育。
“必须强化基层法律监督,管住基层特别是农村‘两委’人员的权力。”邓川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以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载体,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送法下乡入村,增强基层群众和干部法治观念;鼓励群众依法履行监督权利,提升基层群众监督能力;推动落实政务村务公开,促进阳光政务村务;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堵塞乡村财务、管理漏洞,推进基层反腐制度化建设,切实将基层特别是“两委”人员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笼子里,努力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据悉,四川省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行业和人才优势,依托县检察院和驻乡镇检察室,推进检察官法律服务“七进”活动制度化,完善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接受法律咨询,通过开展法治坝坝课、涉农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巡展等方式,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精准把脉,啃下“硬骨头”
乌蒙山片区被认为是扶贫攻坚难啃的一块“硬骨头”,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主战场之一。古蔺县大寨乡富民村就位于乌蒙山片区腹地。按照四川省精准扶贫工作统一部署,富民村被确定为该省检察院的定点帮扶联系村。邓川先后4次带领相关人员到泸州市、古蔺县调研了解情况,对精准扶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检察院还选派两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优秀干部到古蔺县挂职,其中1人担任县委常委,1人担任富民村“第一书记”。
四川省检察院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为富民村脱贫攻坚提供帮助。去年10月,在得知群众对精准扶贫的评定程序和结果不够了解后,该院指导古蔺县检察院及时向乡镇发出“加强村务公开助力村民脱贫致富”的检察建议。为防止扶贫资金被挪用、侵占和截留,该院要求县检察院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向相关部门及时提出预防意见建议;联系从村里走出去的律师,请他们为本村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化解社会矛盾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找准富民村“难富”的病根,四川省检察院先后多次派出联合工作组,深入村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当地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摸清富民村和古蔺县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制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如今,基础设施建设在富民村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四川省检察院派驻到富民村的“第一书记”李松长透露,“目前全村道路已经全部修通,电网改造也完成了,还维修了一批水池,现在村民都能喝上安全健康的水了。”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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