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01分
  • 来源: 省驻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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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驻京办职能简介

      1.代表省委、省政府加强与中央各部门及北京地区的联系与沟通,办理有关事务,完成省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宣传介绍四川的政治经济情况,促进四川与所联系地区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国内外各类重要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加强与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驻京机构的联系,为我省开展招商引资、开拓市场,促进我省与知名企业的经济技术合作;

      4.负责省委、省政府及其他领导赴京的接待工作;为省级各部门赴京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

      5.负责对省内各市(州)驻京联络处及省内其他驻京单位的联系、指导;

      6.协助处理四川籍进京上访人员及有关突发事件,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馈信息;

      7.负责监督管理北京川京办招待所、华川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北京四川龙爪树宾馆、北京龙爪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贡院蜀楼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8.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驻地川籍农民工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参与调解劳务纠纷,维护我省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9.负责办事处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各市(州)政府和省级企事业单位驻京机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管理以及工、青、妇工作;

      10.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大经济协作力度。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重点对接我省“四项重点工程”发展需求,深入挖掘、收集、报送有价值、可推广的高端信息;切实抓好重大项目协调和投资促进工作,不断优化招商投资结构、促进有效投资,协助省内相关部门和地区在京办好重大展会和投资促进活动,着力精准招商、突出招大引强;持续深化拓展“川货进京”活动,为推动四川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作出积极努力。

      2.进一步简化政务接待工作。坚持以中央、省委《实施细则》精神为遵循,按照“安全、周到、细致、节俭、规范、廉洁”的标准,进一步简化接待工作,强化创新意识,完善接待工作机制,对时间、地点、人员、线路、食宿、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精心安排;要树立“精品意识”,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加强考核监督、表扬优秀先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完善信访形势分析和数据分析机制,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信访工作的沟通、对接,及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进一步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信息网络,确保对集访、重访、“三跨三分离”等重点进京非访群体劝返接回工作安全、及时、顺畅。

      (四)进一步搞好驻京劳务服务。加强稳定就业、返乡创业政策引领,全面开通“四川务工群众之家”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加大对北京劳务用工政策和我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的宣传,促进群众返乡创业和稳定就业;做好依法维权和救助工作,进一步优化四川在京务工群众法律维权服务站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维权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和实效,积极开展送温暖到群众、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建设在京务工群众之“家”,不断提升务工群众归属感。

      (五)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监管。稳妥推进川京办招待所改革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改革工作方案,保证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资产配置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市场规律,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不断增强发展动力,确保下属企事业单位持续增收。

      (六)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帮扶村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助推构建现代化新农村;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继续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大力扶持本土特色产业,加强与本土龙头企业的联系对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销路。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协助完善并落实《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充分发挥驻京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包括藏区民族特色产品在内的川货进京品鉴推广会,进一步拓宽藏区民族特色产品的直销渠道,带动群众增收。

      (七)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干部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加强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对出现的腐败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驻京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驻京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驻京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2763.75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4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生活护理费较上年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驻京办2018年收入预算27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3.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驻京办2018年支出预算276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15万元,占30.04%;项目支出1933.6万元,占69.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3.7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4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护理费较上年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3.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9.21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驻京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3.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4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护理费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9.21万元,占90.79%;教育支出5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5万元,占4.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4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68.75万元,占2.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75.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933.6万元,主要用于:(1)开展培训工作,预计开展大型专题培训活动10次以上;(2)购置办公设备26件;(3)支付单位全年网络、门户网站运行服务费;(4)支付本年度办事处机关物业管理费;(5)抓好在京政务服务、经济协作和信息报送等专项业务工作。做好在京政务服务工作,为领导来京开展政务工作做好精准高效的保障。努力采集更多关系全省战略层面的信息,保持驻外办信息采用率靠前;不断加强与央企、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及北京名优企业的联系,努力把北京地区的优质投资项目引向四川;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6)做好在京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已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强化信访形势研判,有重点地抓好集访、重访、“三跨三分离”等重点难点案件的化解,从源头上减少来京信访人数,保证首都社会稳定。(7)扎实开展驻京机构党建和服务在京务工农民工工作。加强对在京流动党员党支部的工作指导,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开展“两学一做”学教活动提升党员素质;为在京务工农民工开展法律维权宣传活动,开展免费义诊和体检,慰问困难农民工,传递省委、省政府对在京务工农民工的温暖。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参加外单位培训、学习产生的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3.3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86.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和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1.56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9.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及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68.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0.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人员工资等。

      公用经费13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2018年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增长。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一是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接待费;二是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三是国内外招商引资接待费;四是其他公务需要开支的接待费。

      (二)公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后的相关制定,按照本单位出台的车改后公车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公车,严控公车运行维护费的增长。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轿车20辆,中型客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101.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停车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要工作、在京政务接待、招商引资、服务在京流动党员及在京农民工等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驻京办下属省驻京办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98万元,增长0.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驻京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7.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动车加油60万元,机动车保险12万元,机动车维修8万元,办公设备7.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驻京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驻京办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本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本部门的离退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本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本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本部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部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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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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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01分
  • 来源: 省驻京办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驻京办职能简介

      1.代表省委、省政府加强与中央各部门及北京地区的联系与沟通,办理有关事务,完成省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宣传介绍四川的政治经济情况,促进四川与所联系地区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国内外各类重要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加强与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驻京机构的联系,为我省开展招商引资、开拓市场,促进我省与知名企业的经济技术合作;

      4.负责省委、省政府及其他领导赴京的接待工作;为省级各部门赴京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

      5.负责对省内各市(州)驻京联络处及省内其他驻京单位的联系、指导;

      6.协助处理四川籍进京上访人员及有关突发事件,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馈信息;

      7.负责监督管理北京川京办招待所、华川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北京四川龙爪树宾馆、北京龙爪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贡院蜀楼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8.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驻地川籍农民工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参与调解劳务纠纷,维护我省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9.负责办事处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各市(州)政府和省级企事业单位驻京机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管理以及工、青、妇工作;

      10.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大经济协作力度。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重点对接我省“四项重点工程”发展需求,深入挖掘、收集、报送有价值、可推广的高端信息;切实抓好重大项目协调和投资促进工作,不断优化招商投资结构、促进有效投资,协助省内相关部门和地区在京办好重大展会和投资促进活动,着力精准招商、突出招大引强;持续深化拓展“川货进京”活动,为推动四川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作出积极努力。

      2.进一步简化政务接待工作。坚持以中央、省委《实施细则》精神为遵循,按照“安全、周到、细致、节俭、规范、廉洁”的标准,进一步简化接待工作,强化创新意识,完善接待工作机制,对时间、地点、人员、线路、食宿、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精心安排;要树立“精品意识”,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加强考核监督、表扬优秀先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完善信访形势分析和数据分析机制,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信访工作的沟通、对接,及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进一步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信息网络,确保对集访、重访、“三跨三分离”等重点进京非访群体劝返接回工作安全、及时、顺畅。

      (四)进一步搞好驻京劳务服务。加强稳定就业、返乡创业政策引领,全面开通“四川务工群众之家”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加大对北京劳务用工政策和我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的宣传,促进群众返乡创业和稳定就业;做好依法维权和救助工作,进一步优化四川在京务工群众法律维权服务站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维权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和实效,积极开展送温暖到群众、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建设在京务工群众之“家”,不断提升务工群众归属感。

      (五)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监管。稳妥推进川京办招待所改革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改革工作方案,保证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资产配置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市场规律,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不断增强发展动力,确保下属企事业单位持续增收。

      (六)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帮扶村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助推构建现代化新农村;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继续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大力扶持本土特色产业,加强与本土龙头企业的联系对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销路。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协助完善并落实《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充分发挥驻京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包括藏区民族特色产品在内的川货进京品鉴推广会,进一步拓宽藏区民族特色产品的直销渠道,带动群众增收。

      (七)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干部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加强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对出现的腐败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驻京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驻京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驻京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2763.75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4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生活护理费较上年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驻京办2018年收入预算27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3.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驻京办2018年支出预算276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15万元,占30.04%;项目支出1933.6万元,占69.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3.7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4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护理费较上年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3.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9.21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驻京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3.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4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护理费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9.21万元,占90.79%;教育支出5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5万元,占4.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4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68.75万元,占2.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75.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933.6万元,主要用于:(1)开展培训工作,预计开展大型专题培训活动10次以上;(2)购置办公设备26件;(3)支付单位全年网络、门户网站运行服务费;(4)支付本年度办事处机关物业管理费;(5)抓好在京政务服务、经济协作和信息报送等专项业务工作。做好在京政务服务工作,为领导来京开展政务工作做好精准高效的保障。努力采集更多关系全省战略层面的信息,保持驻外办信息采用率靠前;不断加强与央企、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及北京名优企业的联系,努力把北京地区的优质投资项目引向四川;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6)做好在京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已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强化信访形势研判,有重点地抓好集访、重访、“三跨三分离”等重点难点案件的化解,从源头上减少来京信访人数,保证首都社会稳定。(7)扎实开展驻京机构党建和服务在京务工农民工工作。加强对在京流动党员党支部的工作指导,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开展“两学一做”学教活动提升党员素质;为在京务工农民工开展法律维权宣传活动,开展免费义诊和体检,慰问困难农民工,传递省委、省政府对在京务工农民工的温暖。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参加外单位培训、学习产生的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3.3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86.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和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1.56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9.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及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68.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0.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人员工资等。

      公用经费13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2018年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增长。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一是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接待费;二是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三是国内外招商引资接待费;四是其他公务需要开支的接待费。

      (二)公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后的相关制定,按照本单位出台的车改后公车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公车,严控公车运行维护费的增长。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轿车20辆,中型客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101.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停车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要工作、在京政务接待、招商引资、服务在京流动党员及在京农民工等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驻京办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驻京办下属省驻京办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98万元,增长0.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驻京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7.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动车加油60万元,机动车保险12万元,机动车维修8万元,办公设备7.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驻京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驻京办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本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本部门的离退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本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本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本部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部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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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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