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10时02分
  • 来源: 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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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廉洁性、服务型、节约型”窗口单位。

      2.标准带动依法履职、规范管理。一是通过住房公积金标准体系的实施实现“科学管理、依法保障、规范服务”的工作机制,夯实住房公积金依法履职基础,推动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提升。二是坚持“三个导向”和“三个负责”工作要求,把提高保障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强大合力。

      3.融合信息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化是实现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中心聚力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创新改革。一是进一步打造大数据平台,凝聚部门合力,实现归集扩面量质齐升。二是依托“互联网+”,深化“放管服”改革,让职工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等方式,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提取等业务。三是实现贷款职工、开发商全流程监控贷款审批进度,推进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四是通过网厅直连、银行回单电子扫码、多渠道缴存、实时结算等新型核算模式,促进住房公积金资金结算提速增效。五是完善OA系统,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纸张消耗。

      4.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打造服务新格局。践行全心全意为缴存人服务的宗旨,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探索提升服务质效的新方法新途径,着力打造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自助服务、人工座席等全方位立体化的便民服务新格局。

      5.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聚焦风险源的研判,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6.以学促干,增强工作本领。适应新时代住房公积金工作改革创新发展需要,加强教育培训,巩固和提高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按照岗位特点和业务需要,掌握学习创新、依法行政、狠抓落实的本领,全面增强住房公积金保障工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791.9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67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从而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791.9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7.79万元,占12.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4.11万元,占87.8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59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88万元,占52.21%;项目支出762.23万元,占47.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5.1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97.46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从而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减少信息化设备设施购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5.1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7.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4.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18.46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从而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减少信息化设备设施购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8万元,占7.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72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1396.91万元,占88.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安排职工培训支出,提升职工个人职业技能及服务质效。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2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0.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及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2.9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3.99万元,主要用于:按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0.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2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均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考核机制,坚持从严从俭,严格控制支出总额。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受检查指导,加强与各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1.42%。主要原因是统一管理,定向保障,有效提高使用效率;2017年报废汽车一辆相应减少相关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2.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计算机软件、住房公积金生产系统硬件及软件运行维护、车辆加油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中心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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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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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10时02分
  • 来源: 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廉洁性、服务型、节约型”窗口单位。

      2.标准带动依法履职、规范管理。一是通过住房公积金标准体系的实施实现“科学管理、依法保障、规范服务”的工作机制,夯实住房公积金依法履职基础,推动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提升。二是坚持“三个导向”和“三个负责”工作要求,把提高保障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强大合力。

      3.融合信息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化是实现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中心聚力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创新改革。一是进一步打造大数据平台,凝聚部门合力,实现归集扩面量质齐升。二是依托“互联网+”,深化“放管服”改革,让职工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等方式,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提取等业务。三是实现贷款职工、开发商全流程监控贷款审批进度,推进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四是通过网厅直连、银行回单电子扫码、多渠道缴存、实时结算等新型核算模式,促进住房公积金资金结算提速增效。五是完善OA系统,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纸张消耗。

      4.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打造服务新格局。践行全心全意为缴存人服务的宗旨,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探索提升服务质效的新方法新途径,着力打造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自助服务、人工座席等全方位立体化的便民服务新格局。

      5.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聚焦风险源的研判,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6.以学促干,增强工作本领。适应新时代住房公积金工作改革创新发展需要,加强教育培训,巩固和提高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按照岗位特点和业务需要,掌握学习创新、依法行政、狠抓落实的本领,全面增强住房公积金保障工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791.9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67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从而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791.9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7.79万元,占12.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4.11万元,占87.8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59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88万元,占52.21%;项目支出762.23万元,占47.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5.1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97.46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从而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减少信息化设备设施购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5.1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7.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4.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18.46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从而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减少信息化设备设施购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8万元,占7.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72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1396.91万元,占88.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安排职工培训支出,提升职工个人职业技能及服务质效。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2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0.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及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2.9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3.99万元,主要用于:按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0.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2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均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考核机制,坚持从严从俭,严格控制支出总额。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受检查指导,加强与各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1.42%。主要原因是统一管理,定向保障,有效提高使用效率;2017年报废汽车一辆相应减少相关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2.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计算机软件、住房公积金生产系统硬件及软件运行维护、车辆加油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中心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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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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