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工程
(一)工作目标
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48县(市)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
2.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8272.7万亩。
(二)项目资金
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计划争取中央补助8.8亿元。
2.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计划安排18.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7.02亿元,省级安排1.68亿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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