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解困工程
(一)工作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2.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6万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0万件;新建4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新建265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4.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5.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9万名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为10万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6.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对全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万例;为50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1000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二)项目资金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计划安排19.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2.3亿元,省级安排4亿元,市、县安排3.2亿元。
2.法律援助。计划安排0.5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1亿元,省级安排0.1亿元,市、县安排0.36亿元。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安排2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5亿元,省级安排4亿元,市、县安排3亿元。
4.困难职工救助。计划安排0.3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11亿元,省级安排0.28亿元。
5.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计划安排0.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4亿元,省级安排0.1亿元。
6.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计划安排0.8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5亿元,省级安排0.64亿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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