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5时23分
  • 来源: 省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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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其基本任务,一是组织四川省统一战线“三支干部队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干部)进行政治培训;二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三是四川省中华文化学院与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主要任务是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宗旨,以中华文化为纽带,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动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为目标,积极开展面向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文化研修和交流活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院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领会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社院建院60周年庆祝大会和第11次全国社院院长会议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务实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正规化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一是聚力汇智推动脱贫攻坚。充分利用教育培训资源,举办两期扶贫干部培训班,帮助康定、岳池、武胜、叙永、古蔺等贫困地区培训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主任、致富带头人190人,提升脱贫攻坚履职能力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二是全力推进新院区建设。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工程进度,迁建进展顺利,年底前全部封顶。三是开拓创新,务实进取,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在各项措施的有力保证下,全年培训计划内班17期848人,计划外班34期1478人,共举办各类班次51期,培训2326人,完成全年计划的277%。四是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持续推进理论创新。2016年,4项研究成果分获全省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实现连续7年蝉联一等奖,连续3年囊括一二三等奖,参评成果获奖率100%。1篇成果获得2016年度四川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一等奖,2篇成果获得2016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优秀论文奖。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承担完成九三学社中央委托课题、中央社院专项委托课题和2项全国社院系统课题,其中1项结项为优秀等级;承担5项四川统一战线重点委托课题,完成省委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专项课题和浙江社院招标课题,与长征干部学院、崇州市委就委托课题合作达成共识。五是突出中华文化特色,努力打造文化交流品牌,积极开展面向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文化研修和交流活动。

      二、部门概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社会主义学院本年收入合计1095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5.7万元,占98.56%;经营收入152.58万元,占1.39%;其他收入5.79万元,占0.05%。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9055.6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拨款增加9000万元。

      2016年省社会主义学院本年支出合计81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61万元,占17.14%;项目支出6559.14万元,占80.63%;经营支出181.15万元,占2.23%。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6064.6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增加5909.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514.2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84.25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基建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14.93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591.81万元,占95.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8万元,占2.13%;医疗卫生支出52.9万元,占0.67%;住房保障支出112.59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7591.81万元,完成预算67.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6130.68万元,较预算减少3587.82万元,项目完成率63%。该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但因受到拆迁、施工许可证等问题的影响,上半年执行进度较慢,只支付了勘察费、设计费、临时用电费等142.98万元,下半年执行进度加快,支付了工程款、民工工资等5987.7万元,全年共计支出6130.68万元,年末结转3587.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69.08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61万元,完成预算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8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7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27万元,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5万元,下降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97万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4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从原来的12辆减少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75万元,占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8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7.7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共2人,分别是赴英国、爱尔兰文化交流团,1人;随省政协赴孟加拉、柬埔寨、尼泊尔开展民族宗教、经贸展览和议会友好交流活动,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学员现场教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60人,共计支出2.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央社院、陕西社院、北京社院、黑龙江社院、武汉社院、上海社院、甘孜社院、胶州民主党派领导班子、阿坝州社院、台湾“统派”人士、浙江社院等到我院调研、考察学习、文化交流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共计2.3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88万元,比2015年增加52.5万元,增长54%,主要是因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社会主义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扫描仪、传真机、打印机、台式电脑、照相机等办公设备;用于车辆加油、保险、修理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社会主义学院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8770.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在10个专项项目支出中,物业管理费、设备购置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干训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执行进度较好,对于公务接待费、科研经费、会议费、中华文化学院业务工作经费执行进度较差的项目,按照《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预﹝2015﹞108号)要求,予以调整或取消;新校区迁建项目支出6130.67万元,绩效目标完成率63.08%,该项目尚未完工,结余资金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食堂承包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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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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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5时23分
  • 来源: 省社会主义学院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其基本任务,一是组织四川省统一战线“三支干部队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干部)进行政治培训;二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三是四川省中华文化学院与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主要任务是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宗旨,以中华文化为纽带,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动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为目标,积极开展面向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文化研修和交流活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院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领会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社院建院60周年庆祝大会和第11次全国社院院长会议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务实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正规化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一是聚力汇智推动脱贫攻坚。充分利用教育培训资源,举办两期扶贫干部培训班,帮助康定、岳池、武胜、叙永、古蔺等贫困地区培训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主任、致富带头人190人,提升脱贫攻坚履职能力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二是全力推进新院区建设。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工程进度,迁建进展顺利,年底前全部封顶。三是开拓创新,务实进取,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在各项措施的有力保证下,全年培训计划内班17期848人,计划外班34期1478人,共举办各类班次51期,培训2326人,完成全年计划的277%。四是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持续推进理论创新。2016年,4项研究成果分获全省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实现连续7年蝉联一等奖,连续3年囊括一二三等奖,参评成果获奖率100%。1篇成果获得2016年度四川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一等奖,2篇成果获得2016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优秀论文奖。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承担完成九三学社中央委托课题、中央社院专项委托课题和2项全国社院系统课题,其中1项结项为优秀等级;承担5项四川统一战线重点委托课题,完成省委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专项课题和浙江社院招标课题,与长征干部学院、崇州市委就委托课题合作达成共识。五是突出中华文化特色,努力打造文化交流品牌,积极开展面向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文化研修和交流活动。

      二、部门概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社会主义学院本年收入合计1095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5.7万元,占98.56%;经营收入152.58万元,占1.39%;其他收入5.79万元,占0.05%。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9055.6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拨款增加9000万元。

      2016年省社会主义学院本年支出合计81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61万元,占17.14%;项目支出6559.14万元,占80.63%;经营支出181.15万元,占2.23%。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6064.6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增加5909.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514.2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84.25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基建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14.93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591.81万元,占95.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8万元,占2.13%;医疗卫生支出52.9万元,占0.67%;住房保障支出112.59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7591.81万元,完成预算67.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6130.68万元,较预算减少3587.82万元,项目完成率63%。该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但因受到拆迁、施工许可证等问题的影响,上半年执行进度较慢,只支付了勘察费、设计费、临时用电费等142.98万元,下半年执行进度加快,支付了工程款、民工工资等5987.7万元,全年共计支出6130.68万元,年末结转3587.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69.08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61万元,完成预算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8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7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27万元,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5万元,下降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97万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4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从原来的12辆减少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75万元,占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8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7.7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共2人,分别是赴英国、爱尔兰文化交流团,1人;随省政协赴孟加拉、柬埔寨、尼泊尔开展民族宗教、经贸展览和议会友好交流活动,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学员现场教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60人,共计支出2.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央社院、陕西社院、北京社院、黑龙江社院、武汉社院、上海社院、甘孜社院、胶州民主党派领导班子、阿坝州社院、台湾“统派”人士、浙江社院等到我院调研、考察学习、文化交流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共计2.3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88万元,比2015年增加52.5万元,增长54%,主要是因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社会主义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扫描仪、传真机、打印机、台式电脑、照相机等办公设备;用于车辆加油、保险、修理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社会主义学院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8770.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在10个专项项目支出中,物业管理费、设备购置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干训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执行进度较好,对于公务接待费、科研经费、会议费、中华文化学院业务工作经费执行进度较差的项目,按照《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预﹝2015﹞108号)要求,予以调整或取消;新校区迁建项目支出6130.67万元,绩效目标完成率63.08%,该项目尚未完工,结余资金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食堂承包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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