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3时26分
  • 来源: 省扶贫移民局
  • 【字体: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52号)有关规定,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省外机构或组织在川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4.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订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省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及开县的工作。

      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扶贫工作。2016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省头等大事来抓,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采取超常举措,付出超常努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年度脱贫攻坚实现首战告捷。年初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完成,实现5个贫困县摘帽、2437个贫困村退出、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贫困地区经济加快发展。2016年12月,汪洋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四川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一把手挂帅出征,从四川扶贫攻坚任务重的实际出发,务实创新,工作卓有成效,有些做法也为全国带了好头”,充分肯定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也寄予殷切希望。

      2.移民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和移民法规,签订了37份移民安置工作相关协议(合同),编制下达了8个市(州)38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办理了21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建立了38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台账和清单,清理了27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项目及资金,督查了4个市(州)12个电站的移民安置工作,指导市县各级扶贫移民部门完成了6614人的搬迁、325项移民安置任务和项目资金43.96亿元的投资计划。

      二、部门概况

      省扶贫和移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是省扶贫和移民局项目中心、省移民安置规划中心、省扶贫和移民局宣传信息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扶贫移民局本年收入合计747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8.43万元,占63.68%;其他收入2713.88万元,占36.32%。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629.08万元,增长9.19%,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工资调整增资,增加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二是年中增加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开发项目审计费、“六有”大数据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四大片区”脱贫攻坚现场会议费、世行第六期扶贫贷款项目工作经费、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经费等专项经费;三是新增加预算单位宣传信息中心。(见下图)


     


      2016年省扶贫移民局本年支出合计750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53万元,占45.74%;项目支出4071.95万元,占54.26%。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997.5万元,增长15.33%,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工资调整增资,增加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二是年中增加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开发项目审计费、“六有”大数据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四大片区”脱贫攻坚现场会议费、世行第六期扶贫贷款项目工作经费、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经费等专项经费;三是新增加预算单位宣传信息中心。(见下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758.4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501.68万元,增长10.54%。(见下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3.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6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06.64万元,增长40.00%。(见下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5万元,占3.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15万元,占9.94%;农林水支出2838.06万元,占73.27%;医疗卫生支出128.84万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375.9万元,占9.71%。(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85.1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6.74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3.01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016年决算数为128.8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1.80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2016年决算数为2635.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1.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27.71万元,完成预算9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中期评估“三公”经费一律不得调整的要求,年末注销收回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7.37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74.67万元,完成预算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中期评估“三公”经费一律不得调整的要求,年末注销收回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75.9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100%;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4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8.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33万元,完成预算8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96.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35.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财政中期评估“三公”经费一律不得调整的要求,年末注销收回;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节约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1.03万元,下降3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40万元,下降3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9万元,下降50.2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节约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75万元,占13.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93万元,占7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5万元,占8.25%。(见下图)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7.7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3人。开支内容包括:因公赴老挝、柬埔寨、印度出访调研减贫经验和对接东亚减项目商签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扶贫移民工作督查、调研、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322人,共计支出4.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内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区)扶贫移民部门来我局汇报衔接工作接待费用1.48万元;国家有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1.87万元;省外相关部门来川调研考察扶贫移民工作和浙江、珠海、海南等省衔接对口帮扶工作接待费1.3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67万元,其中: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26.52万元,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300.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扶贫移民局机关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40万元,比2015年增加114.43万元,增长44.5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扶贫移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8.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复印纸张、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租赁、会议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报告编制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扶贫移民局公有车辆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3个,涉及财政资金1231.6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在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17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中,我局自评结果良好,自评分为100分。

      1.预算编制方面。我局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省财政厅;按照省人大预工委预审意见对预算草案及时答复并修改。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一次性通过绩效目标审查,对于专项工作预算事先计划,提前细化开展的环节和措施。自评分10分。

      2.预算执行方面。在执行时效方面,列入部门预算的财政资金全面达到支出进度要求和省政府绩效办目标考核的要求。自评分20分。

      3.综合管理方面。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自评分40分。

      4.整体效益方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职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服务对象满意。自评分30分。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夯实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部门的主动性,提前做好目标分解细化工作,确保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实施管理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其他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机关服务(项):指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指扶贫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项):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附件下载: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3时26分
  • 来源: 省扶贫移民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52号)有关规定,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省外机构或组织在川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4.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订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省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及开县的工作。

      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扶贫工作。2016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省头等大事来抓,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采取超常举措,付出超常努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年度脱贫攻坚实现首战告捷。年初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完成,实现5个贫困县摘帽、2437个贫困村退出、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贫困地区经济加快发展。2016年12月,汪洋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四川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一把手挂帅出征,从四川扶贫攻坚任务重的实际出发,务实创新,工作卓有成效,有些做法也为全国带了好头”,充分肯定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也寄予殷切希望。

      2.移民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和移民法规,签订了37份移民安置工作相关协议(合同),编制下达了8个市(州)38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办理了21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建立了38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台账和清单,清理了27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项目及资金,督查了4个市(州)12个电站的移民安置工作,指导市县各级扶贫移民部门完成了6614人的搬迁、325项移民安置任务和项目资金43.96亿元的投资计划。

      二、部门概况

      省扶贫和移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是省扶贫和移民局项目中心、省移民安置规划中心、省扶贫和移民局宣传信息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扶贫移民局本年收入合计747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8.43万元,占63.68%;其他收入2713.88万元,占36.32%。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629.08万元,增长9.19%,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工资调整增资,增加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二是年中增加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开发项目审计费、“六有”大数据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四大片区”脱贫攻坚现场会议费、世行第六期扶贫贷款项目工作经费、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经费等专项经费;三是新增加预算单位宣传信息中心。(见下图)


     


      2016年省扶贫移民局本年支出合计750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53万元,占45.74%;项目支出4071.95万元,占54.26%。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997.5万元,增长15.33%,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工资调整增资,增加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二是年中增加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开发项目审计费、“六有”大数据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四大片区”脱贫攻坚现场会议费、世行第六期扶贫贷款项目工作经费、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经费等专项经费;三是新增加预算单位宣传信息中心。(见下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758.4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501.68万元,增长10.54%。(见下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3.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6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06.64万元,增长40.00%。(见下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5万元,占3.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15万元,占9.94%;农林水支出2838.06万元,占73.27%;医疗卫生支出128.84万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375.9万元,占9.71%。(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85.1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6.74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3.01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016年决算数为128.8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1.80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2016年决算数为2635.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1.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27.71万元,完成预算9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中期评估“三公”经费一律不得调整的要求,年末注销收回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7.37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74.67万元,完成预算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中期评估“三公”经费一律不得调整的要求,年末注销收回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75.9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100%;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4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8.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33万元,完成预算8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96.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35.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财政中期评估“三公”经费一律不得调整的要求,年末注销收回;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节约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1.03万元,下降3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40万元,下降3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9万元,下降50.2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节约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75万元,占13.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93万元,占7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5万元,占8.25%。(见下图)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7.7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3人。开支内容包括:因公赴老挝、柬埔寨、印度出访调研减贫经验和对接东亚减项目商签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扶贫移民工作督查、调研、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322人,共计支出4.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内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区)扶贫移民部门来我局汇报衔接工作接待费用1.48万元;国家有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1.87万元;省外相关部门来川调研考察扶贫移民工作和浙江、珠海、海南等省衔接对口帮扶工作接待费1.3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67万元,其中: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26.52万元,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300.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扶贫移民局机关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40万元,比2015年增加114.43万元,增长44.5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扶贫移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8.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复印纸张、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租赁、会议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报告编制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扶贫移民局公有车辆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3个,涉及财政资金1231.6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在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17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中,我局自评结果良好,自评分为100分。

      1.预算编制方面。我局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省财政厅;按照省人大预工委预审意见对预算草案及时答复并修改。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一次性通过绩效目标审查,对于专项工作预算事先计划,提前细化开展的环节和措施。自评分10分。

      2.预算执行方面。在执行时效方面,列入部门预算的财政资金全面达到支出进度要求和省政府绩效办目标考核的要求。自评分20分。

      3.综合管理方面。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自评分40分。

      4.整体效益方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职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服务对象满意。自评分30分。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夯实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部门的主动性,提前做好目标分解细化工作,确保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实施管理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其他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机关服务(项):指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指扶贫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项):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附件下载: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