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1时39分
  • 来源: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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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机关事务工作。

      3.承担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4.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5.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

      6.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在蓉单位、中央在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省直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7.负责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中央驻蓉机构管理和市(州)领导机关小汽车编制的核批。

      8.在省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直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省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能耗审计工作,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9.负责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10.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1.承担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并指导、检查、监督实施。

      12.承担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3.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一是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2016年取消158个省直部门车辆共2028辆。其中,报废处置253辆,调拨处置303辆,组织10批次在线拍卖1472辆,起拍总价4177.35万元,拍卖金额7512.77万元,平均溢价率79.85%。审批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车改方案,督促各市州和7个垂管单位完成车改工作。拟制《四川省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形成讨论稿。二是有序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按《四川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实施意见》,在省直机关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截至2016年底,省直机关80%以上部门实施购买后勤服务。三是逐步推进办公用房改革。制定印发《四川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第一批59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与46家单位沟通协调相关情况。四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我省标准化建设方案,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通过3至5年建设试点,建立健全包括1个总体系和3个子体系(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管理标准),以及23个分项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体系,争创3—5个地方标准和1—2个国家标准,打造“四川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品牌。国管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给予肯定支持。五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筹备建立“互联网+机关事务”智慧管理(1+X)大数据平台,统筹规划机关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机关事务精细、动态、智能服务管理,推动形成统一的业务协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2.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稳妥开展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办理资产处置616件、原值共计135075.90万元。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顺利完成了省直机关资产清查数据收集。协助开展“成都中心”建设相关工作。完成蜀兰大酒店现场移交。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完成省本级和成都市省部级干部专车清理工作。做好定点维修和保险工作,对55家维修企业和100余家省级单位分别进行定点维修、车辆保障等培训。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抽查8家省直单位,整改公务用车安全隐患等问题10余项。督促省直机关制定修订有关制度292项,组织完成省直机关1000余辆保留公务车辆标识统一张贴。三是严格办公用房管理。开展办公用房清查和市(州)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实地督查,截至目前,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清理整改办公用房使用面积67.45万平方米,统筹使用55.14万平方米。协调推进办公用房统筹使用,调研办理办公用房租用申请9件、调剂申请2件、超标处置3件。规范审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核维修申请39件,批复维修立项27件、总投资2433.77万元。四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检查标准及内容》等规定,开展省直部门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情况统计汇总工作。经统计,103个省直部门列支国内公务接待经费7076.61万元,占公务接待预算数42%,比去年同期减少4088.78万元,降低36.6%。五是深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顺利迎接国家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名列全国第7位;编制印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国管局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于会前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举办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共授课培训270余人;加强绩效考评,省政府决定将市(州)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六是认真开展省部级干部住房清理。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全面摸清情况,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稳妥处理相关问题。全面完成清理工作,得到国管局充分肯定。

      3.不断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公积金管理服务。截至12月底,缴存单位达3425个,缴存总人数达36.23万人;缴存总额315.76亿元,缴存余额125.65亿元;贷款总额167.20亿元,贷款余额113.10亿元,个贷率由去年底的87.85%提高至90.01%;各类提取35.1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86%。二是幼教和医疗服务。做好省直103个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工作,并通过创办分园及输出管理,积极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幼教服务。积极推进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以及四川首家微医互联网医院建设等工作。三是老干部服务保障。认真抓好省级机关金牛西苑管理中心和童子街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中心职工食堂维修改造,推进中心绿化改造、围墙维修、地下停车场改造等工作,为老干部提供优良服务。四是集中办公区服务保障。切实抓好省政府永兴巷综合办公区安保、维修、绿化、保洁、餐饮、协调管理等日常服务工作,完成办公区监控设备更新、电梯维修、卫生间改造、屋顶防水处理、过道改造等,为入驻的15家省直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五是职工住房保障。全年完成144家省直单位4996名职工住房补贴方案审核。核定一次性住房补贴4140.5万元,按月发放住房补贴318.5万元。审核32家省直单位房改资金使用计划,核定401.65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共部分维修。六是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四川藏语佛学院迁建工程,完成投资约5208万元,占总投资的47.68%。积极做好沙河项目住宅分户产权、销售、项目结算等后续工作,按计划推进光华欣苑、疾控中心二期在建项目。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2055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12.41万元,占82.28%;事业收入1839.46万元,占8.95%;其他收入1801.56万元,占8.77%。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1248.89万元,增长6.4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安排变动使2016年新增部分基建项目。


     


      2016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2019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4.90万元,占46.57%;项目支出10791.37万元,占53.43%。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4231.38万元,下降17.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162.7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38.35万元,下降10.7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11.54万元,下降7.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8.22万元,占37.65%;教育支出7569.74万元,占43.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89万元,占13.82%;医疗卫生支出319.54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537.32万元,占3.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263.04万元,完成预算99.4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2056.14万元,完成预算93.01%,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污水系统改造及地坪维修、永兴巷维修改造等基建项目按实际工程进度付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工程尚未完工,相关资金结转至下年。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249.98万元,完成预算96.25%,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94.95万元,完成预算96.6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770.11万元,完成预算80.73%,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预算下达时间为2016年12月,相关资金结转至下年。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

      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016年决算数为4319.36万元,完成预算87.61%,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下属婴幼儿园维修工程正在进行工程公开招投标,尚未开工,相关资金结转至下年。

      普通教育——其他教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250.38万元,完成预算84.98%,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四川藏语佛学院迁建工程项目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当年工程尚未完工,相关资金结转至下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4.97万元,完成预算99.2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16年决算数为874.06万元,完成预算98.54%,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439.59万元,完成预算99.95%,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23.28万元,完成预算98.34%,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1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死亡抚恤:2016年决算数为12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01万元,完成预算98.04%,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8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20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28.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33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购房补贴:2016年决算数为203.5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1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45.70万元,完成预算7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59.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38.32万元,完成预算7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预算13.8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标准,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97万元,下降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4万元,下降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5万元,下降47.4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由于2015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故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公车改革以来,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购置和运行维护,故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支出有所减少;2016年进一步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政策,规范管理公务接待,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78万元,占0.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38.32万元,占9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0万元,占0.19%。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4.8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开支内容包括:1人参与“2016年度中韩青年友好使者”访问团,进一步推动了中韩两国青少年交流,巩固和发展了中韩两国关系。1人参与“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宋星鸣等7人赴法国、意大利交流访问团”,与受访国家在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及未来发展趋势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和研讨,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干部素质,增强了党务干部的改革开放意识,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加快发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8.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25.2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17辆、金额371.25万元,载客汽车2辆、金额154.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机关因工作需要更新购置专用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3.07万元。其中764万元用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保险支出;49.07万元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73人,共计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支出的对口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89万元,较2015年增加454.20万元,主要是因为2015年、2016年该项经费统计口径存在差异,2015年未将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支出纳入统计范畴,但2016年将全部支出均纳入统计范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6.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的各类办公设备采购、各类工程采购支出和购买物业管理、内部审计、法律咨询等的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共计14201.20万元,房屋10220.70万元,公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9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11个,涉及财政资金3676.8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反映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8.教育支出

      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学前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指按规定确定的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补、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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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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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1时39分
  • 来源: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机关事务工作。

      3.承担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4.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5.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

      6.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在蓉单位、中央在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省直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7.负责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中央驻蓉机构管理和市(州)领导机关小汽车编制的核批。

      8.在省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直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省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能耗审计工作,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9.负责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10.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1.承担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并指导、检查、监督实施。

      12.承担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3.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一是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2016年取消158个省直部门车辆共2028辆。其中,报废处置253辆,调拨处置303辆,组织10批次在线拍卖1472辆,起拍总价4177.35万元,拍卖金额7512.77万元,平均溢价率79.85%。审批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车改方案,督促各市州和7个垂管单位完成车改工作。拟制《四川省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形成讨论稿。二是有序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按《四川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实施意见》,在省直机关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截至2016年底,省直机关80%以上部门实施购买后勤服务。三是逐步推进办公用房改革。制定印发《四川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第一批59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与46家单位沟通协调相关情况。四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我省标准化建设方案,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通过3至5年建设试点,建立健全包括1个总体系和3个子体系(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管理标准),以及23个分项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体系,争创3—5个地方标准和1—2个国家标准,打造“四川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品牌。国管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给予肯定支持。五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筹备建立“互联网+机关事务”智慧管理(1+X)大数据平台,统筹规划机关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机关事务精细、动态、智能服务管理,推动形成统一的业务协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2.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稳妥开展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办理资产处置616件、原值共计135075.90万元。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顺利完成了省直机关资产清查数据收集。协助开展“成都中心”建设相关工作。完成蜀兰大酒店现场移交。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完成省本级和成都市省部级干部专车清理工作。做好定点维修和保险工作,对55家维修企业和100余家省级单位分别进行定点维修、车辆保障等培训。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抽查8家省直单位,整改公务用车安全隐患等问题10余项。督促省直机关制定修订有关制度292项,组织完成省直机关1000余辆保留公务车辆标识统一张贴。三是严格办公用房管理。开展办公用房清查和市(州)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实地督查,截至目前,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清理整改办公用房使用面积67.45万平方米,统筹使用55.14万平方米。协调推进办公用房统筹使用,调研办理办公用房租用申请9件、调剂申请2件、超标处置3件。规范审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核维修申请39件,批复维修立项27件、总投资2433.77万元。四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检查标准及内容》等规定,开展省直部门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情况统计汇总工作。经统计,103个省直部门列支国内公务接待经费7076.61万元,占公务接待预算数42%,比去年同期减少4088.78万元,降低36.6%。五是深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顺利迎接国家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名列全国第7位;编制印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国管局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于会前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举办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共授课培训270余人;加强绩效考评,省政府决定将市(州)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六是认真开展省部级干部住房清理。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全面摸清情况,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稳妥处理相关问题。全面完成清理工作,得到国管局充分肯定。

      3.不断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公积金管理服务。截至12月底,缴存单位达3425个,缴存总人数达36.23万人;缴存总额315.76亿元,缴存余额125.65亿元;贷款总额167.20亿元,贷款余额113.10亿元,个贷率由去年底的87.85%提高至90.01%;各类提取35.1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86%。二是幼教和医疗服务。做好省直103个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工作,并通过创办分园及输出管理,积极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幼教服务。积极推进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以及四川首家微医互联网医院建设等工作。三是老干部服务保障。认真抓好省级机关金牛西苑管理中心和童子街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中心职工食堂维修改造,推进中心绿化改造、围墙维修、地下停车场改造等工作,为老干部提供优良服务。四是集中办公区服务保障。切实抓好省政府永兴巷综合办公区安保、维修、绿化、保洁、餐饮、协调管理等日常服务工作,完成办公区监控设备更新、电梯维修、卫生间改造、屋顶防水处理、过道改造等,为入驻的15家省直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五是职工住房保障。全年完成144家省直单位4996名职工住房补贴方案审核。核定一次性住房补贴4140.5万元,按月发放住房补贴318.5万元。审核32家省直单位房改资金使用计划,核定401.65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共部分维修。六是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四川藏语佛学院迁建工程,完成投资约5208万元,占总投资的47.68%。积极做好沙河项目住宅分户产权、销售、项目结算等后续工作,按计划推进光华欣苑、疾控中心二期在建项目。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2055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12.41万元,占82.28%;事业收入1839.46万元,占8.95%;其他收入1801.56万元,占8.77%。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1248.89万元,增长6.4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安排变动使2016年新增部分基建项目。


     


      2016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2019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4.90万元,占46.57%;项目支出10791.37万元,占53.43%。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4231.38万元,下降17.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162.7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38.35万元,下降10.7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11.54万元,下降7.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8.22万元,占37.65%;教育支出7569.74万元,占43.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89万元,占13.82%;医疗卫生支出319.54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537.32万元,占3.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263.04万元,完成预算99.4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2056.14万元,完成预算93.01%,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污水系统改造及地坪维修、永兴巷维修改造等基建项目按实际工程进度付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工程尚未完工,相关资金结转至下年。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249.98万元,完成预算96.25%,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94.95万元,完成预算96.6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770.11万元,完成预算80.73%,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预算下达时间为2016年12月,相关资金结转至下年。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

      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016年决算数为4319.36万元,完成预算87.61%,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下属婴幼儿园维修工程正在进行工程公开招投标,尚未开工,相关资金结转至下年。

      普通教育——其他教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250.38万元,完成预算84.98%,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四川藏语佛学院迁建工程项目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当年工程尚未完工,相关资金结转至下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4.97万元,完成预算99.2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16年决算数为874.06万元,完成预算98.54%,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439.59万元,完成预算99.95%,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23.28万元,完成预算98.34%,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1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死亡抚恤:2016年决算数为12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01万元,完成预算98.04%,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8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20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28.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33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购房补贴:2016年决算数为203.5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1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45.70万元,完成预算7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59.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38.32万元,完成预算7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预算13.8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未执行完的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标准,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97万元,下降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4万元,下降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5万元,下降47.4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由于2015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故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公车改革以来,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购置和运行维护,故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支出有所减少;2016年进一步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政策,规范管理公务接待,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78万元,占0.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38.32万元,占9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0万元,占0.19%。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4.8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开支内容包括:1人参与“2016年度中韩青年友好使者”访问团,进一步推动了中韩两国青少年交流,巩固和发展了中韩两国关系。1人参与“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宋星鸣等7人赴法国、意大利交流访问团”,与受访国家在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及未来发展趋势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和研讨,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干部素质,增强了党务干部的改革开放意识,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加快发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8.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25.2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17辆、金额371.25万元,载客汽车2辆、金额154.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机关因工作需要更新购置专用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3.07万元。其中764万元用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保险支出;49.07万元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73人,共计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支出的对口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89万元,较2015年增加454.20万元,主要是因为2015年、2016年该项经费统计口径存在差异,2015年未将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支出纳入统计范畴,但2016年将全部支出均纳入统计范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6.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的各类办公设备采购、各类工程采购支出和购买物业管理、内部审计、法律咨询等的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共计14201.20万元,房屋10220.70万元,公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9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11个,涉及财政资金3676.8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反映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8.教育支出

      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学前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指按规定确定的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补、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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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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