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唯一的邮电类高职院校和中国西部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邮电通信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4000余人,教职员工200余名。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顶层设计,实施创新行动计划
按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学校制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执行方案》,围绕四川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服务信息通信业、邮政业的发展需求,明确21项创新行动计划任务,促进学校内涵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行业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向省教育厅申报3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1个虚拟仿真实训中心,2个专业学徒制建设项目,2门创新创业课程群建设。
2.聚焦专业,抓好专业建设工作
按照要求,继续推进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市场营销和光纤通信4个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新专业目录,完成了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新申报《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2个专业。紧跟国家教育信息化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完成学校新一代在线教育平台——数字化学习平台的建设与上线工作;基于数字化学习平台的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全面展开,本年度完成12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2门双创课程建设、5个重点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以《光传输系统组建维护与管理》课程为试点,以信息化手段推进人才培养方式改革创新。
3.以人为本,助力学生成长发展
以人才培养为重点,大力推行综合素质教育,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汇聚青春力量、传递五四精神”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晚会、 “爱国传承”专题征文活动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构建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举办了电子基础知识讲座、吉他培训、“互联网+”知识、预防艾滋病、通讯与生活、校园安全知识、川邮青年大讲堂等70余场讲座,成功举办了“峥嵘岁月、相约甲子”庆祝建校60周年暨2017新年晚会;建立每月“沟通.发展——院长有约早餐会”制度,通过院长发出邀请,学生代表参与早餐会,像学校建言献策,进一步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4.发挥优势,精准扶贫对口帮扶
学校发挥服务支撑优势,与青川县乔庄镇茶树村对接,派出驻村干部1名,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对口帮扶。 2016年,学校相关领导先后2次带队前往青川县乔庄镇茶树村调研并看望慰问结对帮扶贫困户;2016年4月,学校为当地贫困青年人30人举办教育培训班——装维施工岗前培训,合计投入36万元,直接解决15人就业问题;2016年7月,学校组织16名优秀学生参加暑期“三下乡”到9家青川籍民营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社会实践,得到了青川县团委、经信局和各企业的一致好评;2016年12月,响应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要求,学校为茶树村贫困户捐赠棉被、棉衣67套。
二、部门概况
学校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学校本年收入合计930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2.85万元,占72.8%;事业收入2374.92万元,占25.53%;经营收入70.27万元,占0.76%;其他收入84.78万元,占0.91%。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交2015年增加2325.5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拨款结转数计入2016年当年收入,以及2016年事业收入增加。
2016年学院本年支出合计868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9.66万元,占38.21%;项目支出5298.82万元,占60.98%;经营支出70.27万元,占0.81%。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715.5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资金结转。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学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773.8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2.44万元,下降4.9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8.18万元,下降17.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660.46万元,占9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万元,占0.12%;医疗卫生支出106.59万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123.09万元,占2.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5659.46万元,完成预算8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结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5.12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4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4.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学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6.66万元,增长90.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66万元,增长12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他资金安排较2015年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4.2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教学、院校交流、学生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约250人,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院校交流、校企合作、中美合作项目、单独招生等工作所发生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学校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学校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0.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07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学生食堂改造物业服务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学校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垃圾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5个,涉及财政资金3755.8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委托培训费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房屋租赁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及其他不需要上缴财政零星杂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为发展中职教育事业而发生的各项经费。。
8.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为发展高职教育事业而发生的各项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指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的补贴。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对在毕业年度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的补贴。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