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文化科技、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5、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6、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建议。7、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8、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9、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10、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11、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从严治党,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教育、严肃党规党纪、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实施“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
2、加强艺术创作和引导。全年新创、复排、提升重点剧目不少于15台。指导市州新创和提升一批有思想性、艺术性、有潜力的舞台艺术剧目。为美术创作提供更多对外交流展示平台,加强美术艺术理论与学术建设特别是巴蜀画风理论体系建设,推动全省美术事业出人才、出精品,提升四川美术影响力。发挥艺术理论以及文艺批评,在引导美术创作健康发展、提高人们艺术鉴赏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积极举办全省性重要艺术赛事展演活动。组织举办2017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同时,举办2017年四川省第二届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比赛,第十六届四川省小戏小品比赛等省级赛事活动,将开门办会、办赛等惠民制度常态化,继续实行重大赛事低票价制度。借以上赛事的开展,组织举办全省相关艺术专业高端人才培训班。积极参加文化部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歌剧节等全国性赛事活动。选拔、推荐我省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参加全国各艺术门类的赛事活动、培训和交流。
4、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振兴川剧”三十五周年经典剧目集中展演等活动。指导省直院团办好川渝名院名剧交流(春、秋季展)展演、《曲韵绽放一甲子—四川省曲艺研究院60年曲艺回顾》展演、“谢平安论坛”等重点活动。积极开展川剧遗产保护,加强川剧文物抢救性保护工作。
5、完善公共文化制度设计,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配合文化部做好群星奖获奖作品四川巡演工作。开展2017-2019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工作,同时开展2017-2019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开展“文化暖冬•畅享院坝”农民艺术展演系列活动: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文化惠民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四川,组织开展“现代阅读服务月”系列活动。
6、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组织开展全国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试点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加大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库建设。
7、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春雨工程”四川文化志愿者新疆行、兵团行活动。继续实施文化志愿者“阳光工程”行动。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开展2016年度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年度考核。
8、继续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四川大剧院等省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文化惠民扶贫项目建设,督导市(州)县积极推进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为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34个县级文化馆配送流动文化车。
9、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引导各地举办音乐节,力争把四川建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音乐生产地、乐器集散地、版权交易地、演出聚集地。加大文化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10、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文化产业聚集区和产业项目建设,打造成德绵文化创新示范带。以巴蜀文化、红色文化、三国文化、民族文化、川酒文化、川茶文化等为重点,加快文化资源梳理,提高文化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加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品位较高综合效益突出的文化旅游示范区。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消费试点。
1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推动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创新工程,推进蜀道、川渝石窟、革命文物保护展示等重大项目,配合做好蜀道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加强成都片区和川东北罗家坝、城坝等大遗址保护展示,推动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抓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推进文物法人违法三年整治行动,配合开展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活动。认真做好博物馆及馆藏文物保护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十三五”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广安市博物馆、资阳市博物馆、南充市博物馆、巴中市博物馆等博物馆建设。全面提升博物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设,加大改革力度推动让文物活起来落到实处,继续推进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博物馆展览资源交流共享。加快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运用。推进市县级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实施。强化四川省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区域中心建设提升和保护环境数据运用。推动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组织全省博物馆参加优秀文化创意产品评选推介活动。
12、加快推进古籍保护工作。开展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复查,组织实施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评审命名工作。加大古籍数字化力度,促进转化利用。
13、提高保护水平,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精心策划筹备好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提高非遗保护管理水平,建立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机制,用互联网+非遗不断提高非遗保护管理水平和传播面。完善四川非遗名录体系,年内启动第五批四川省非遗项目名录申报评审工作。继续实施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启动开展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加强非遗传承实践。提高我省非遗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水平,推动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支持非遗美术类、手工技艺类项目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支持非遗衍生品和文创产品的开发。推进传统戏曲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发展,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在大中小学开展四川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评选活动。
14、扩大对外交流,进一步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在文化部“部省合作”框架下,与悉尼、白俄罗斯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年度合作,组织川剧、木偶、民乐、杂技、现代舞、艺术品、古蜀文明、非遗民俗、动漫游戏、设计文创、美食等十余个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主题演出、展览、讲座、培训项目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落地;与文化部探讨共建摩洛哥中国文化中心。借助文化部重点品牌项目“欢乐春节”品牌提升四川文化影响力,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承办“中国-中东欧舞蹈夏令营”等文化部一带一路品牌项目。承办和参与“香港元宵彩灯会”等文化部对港澳台重点品牌项目。与驻外使领馆和海外机构进一步深化合作。组织文化企业参加香港国际授权展、美国华人工商大展等国际展会,促进四川文化贸易发展。
15、扎实扶贫攻坚,强力推进文化惠民扶贫工程。抓好文化惠民扶贫规划实施。确保帮扶工作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文化专项扶贫。全面完成3700个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任务。积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文化惠民演出。积极开展“文化暖冬”2017年元旦春节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积极组织优秀剧(节)目到贫困地区、藏区开展展演、巡演,开展主题为“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的演出活动。深入开展文艺“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精品剧目进校园”,第十九届“文化列车.同心艺术团”等公益性活动。全年全省送文艺下乡演出不少于3300场;省直院团送文艺下乡演出不少于400场。
16、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法治保障,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高机关协调运转水平。提升文化财务保障服务能力,着力构建严督实查监管常态,做好专项资金巡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财务监督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建设,启用出纳管理系统,探索财务报销管理系统的应用,建立动态监控预警及违规问题处理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文化厅机关、四川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四川省川剧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中心图书馆、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文化厅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博物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演出服务中心、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四川交响乐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文化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69159.79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149.66万元,主要是省级文化发展专项经费在2016年进入部门预算、而2017年没有进入部门预算作为追加预算安排;加强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2017年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收入预算69159.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856.36万元,占22.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80.16万元,占49.13%;事业收入14951.14万元,占21.62%;其他收入4082.13万元,占5.90%;转移性收入2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万元,这三项占0.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支出预算6915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01.87万元,占34.13%;项目支出45557.92万元,占65.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110.2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140.82万元,主要是省级文化发展专项经费在2016年进入部门预算、而2017年没有进入部门预算、作为追加预算安排;加强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2017年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80.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4.17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85.8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117.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26.7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59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1.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9.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80.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999.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包含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部门预算没有包含这部分资金,是经费核算的口径不一致造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240.58万元、占15.42%;科学技术支出1222.06万元、占3.6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345.09万元、占65.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1.47万元、占10.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9.88万元、占2.30%;住房保障支出911.08万元、占2.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4887.38万元,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教学工作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费、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学生资助经费、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剧场等设施设备改造经费等。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53.2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培训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64.21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考古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08.41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429.44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支出。主要包括音乐、舞蹈、戏剧、非遗、考古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推广工作。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博物院的课题研究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6.25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827.9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日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99.3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7年预算数为4946.2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图书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省图书馆购书经费、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等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诗书画院书画美术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等。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7年预算数为3740.6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交响乐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川剧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惠民及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公益性文化活动、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支出等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4.4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化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文化惠民及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公益性文化活动。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7年预算数为656.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文化创业产业研究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非遗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246.1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为完成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66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厅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四川大剧院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活动等方面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7年预算数为4633.1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博物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等。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9.4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791.1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下属事业单位离休费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20.1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离休费支出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849.18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86.68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4.31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等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80.20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68.93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0.7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及下属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911.08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5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2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3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6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没有增减变化、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2次,13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文化部海外“欢乐春节”项目-赴加拿大、美国文艺演出,文化部部省合作项目-率团参加四川省文化厅与悉尼中国文化中心年度合作子项目,率省交响乐团天姿国乐赴以色列、印度举办音乐会,组织协调文化企业参加台北文具礼品展,率省人艺参加韩国大邱国际音乐剧节和法国阿维尼翁戏剧节,率省博物院赴澳门举办张大千绘画艺术展,率四川文物精品参加美国大都会博物馆举办的秦汉文明展,率省曲艺院参加日本冈山中日传统文化交流季,率省川剧院赴美国、西班牙演出等,组织协调文化企业参加香港国际授权展,参加文化部培训(英国)。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公益性文化活动国际项目官员访川及参与区域经济活动等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加6%。主要原因是往年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开支的公务用车保险费用从2017年起交由各单位开支,因此造成经费增加。文化厅现有公务用车70辆,其中:轿车48辆,越野车7辆,客车15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3万元。用于7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含执法车)执行公务活动及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指导、文化执法检查、文化设施建设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估、送文化下基层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四川省文化厅下属四川省文化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3.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45万元,增长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四川省文化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63.9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的汽油保险维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家具用具等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软件开发服务,修缮及装修工程,文艺设备,印刷服务,展览服务,图书购置,物业管理、文化艺术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四川省文化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7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四川省文化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24.23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
四川省文化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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