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职能简介
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跨省(区、市)道路运输审批,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
(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重点工作
健全治超长效治理机制;狠抓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探索建立交通安全信用机制;做好交通安全形势研判;清销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加强秩序管理顶层规划设计;开展“治乱缓堵”系列行动;构建城市网格化勤务模式;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优化交通管理组织方式;严格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推动“大数据”研判应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升级改造省级指挥中心;推进驾驶人考试改革;拓展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规范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健全全民交安宣教体系;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财务处、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30.47万元、上年结转16281.9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4006.11万元,教育支出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0.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0.39万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57912.42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128.23万元,主要是车管成本下放,减少省级成本性支出,同时“5.15”训练基地2017年完工,因此未安排基建工程建设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收入预算57912.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281.95万元,占28.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30.47万元,占71.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支出预算5791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8.47万元,占28.04%;项目支出41673.95万元,占71.96%。其中行政运行12254.70万元,占21%,道路交通管理41673.95万元,占72.13%,培训支出54万元,占0.0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5.63万元,占3.03%,行政单位医疗799.91万元,占1.38%,公务员医疗补助214.54万元,占0.37%,住房公积金1070.39万元,占1.85%,事业运行77.46万元,占0.1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万元,占0.01%,事业单位医疗6.64万元,占0.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912.4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128.23万元,主要是车管成本下放,减少省级成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30.47万元、上年结转16281.9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4006.11万元、教育支出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0.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0.3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7912.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630.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978.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基建项目竣工,不再安排基建预算资金;二是因车管成本支出部分下放到市州,2017年减少安排部分车管成本支出,同时“5.15”训练基地2017年完工,因此未安排基建工程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7724.16万元,占90.62%;教育支出54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0.83万元,占4.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09万元,占2.45%,住房保障支出1070.39万元,占2.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2254.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49个大队等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2539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49个大队等部门为完成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公安交警系统车辆管理、事故处理、秩序维护、队伍建设、指挥调度及宣传法制等各项岗位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55.6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49个大队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799.9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49个大队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14.5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49个大队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0.3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49个大队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7.4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6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38.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9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75.85万元、津贴补贴5180.24万元、奖金254.1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21.69万元、绩效工资48.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5.63万元、职业年金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14万元、奖励金1.07万元,住房公积金1070.39万元。
公用经费373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1.12万元、印刷费20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15.05万元、水费50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312万元、取暖费4万元、差旅费623.91万元、维修费580万元、租赁费30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54万元、劳务费160万元、工会经费188.61万元、福利费92.28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58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1.3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8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欧洲学习交流等,计划完成对国外先进交通安全管理方法的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84%。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国家厉行节约要求。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省、市公安厅(局)交警部门警务合作及警务调研、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72辆,其中:轿车532辆,越野车29辆,大型客、货车1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6.4万元,用于57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49个一线大队道路交通管理、事故处置、应对交通管理突发事件、交通管理状况暗访督导、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财务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3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39.9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42.07万元,增加29.06%。
本部门下属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1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339.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的信息系统、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建设及升级改造、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以及印刷、办公用纸、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7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7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5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39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专项补助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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