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水利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0时59分
  • 来源: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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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水利厅(简称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水利厅职能简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利厅2017年重点工作。

      水利厅2017年力争新增和恢复蓄引水能力1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120万亩,完成投资260亿元以上,基本完成“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任务,努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1、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利项目。一是抓规划编制,完成引大济岷工程规划,全面启动长征渠引水、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工程规划,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水资源综合规划。二是抓前期储备,积极推进盐源龙塘水库、万源固军水库、亭子口灌区、平昌江家口水库4处“172”项目以及喜德米市水库、叙永永宁水库、通江青峪口水库、成都三坝水库、泸县土公庙水库等一批纳入全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抓项目开工,确保年内开工向家坝灌区一期、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2处大型工程。四是抓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毗河供水一期、升钟水库灌区二期等69处大中型工程,其中年内基本建成金堂东风水库、什邡八角水库、雅安铜头引水3处中型工程。五是抓竣工验收,全力推进紫坪铺水利枢纽、武都水库、龙潭水库、玛依河水利工程等一批已完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2、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一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着力优先解决好当年退出贫困村、脱贫贫困户饮水保障问题,完成295万农村人口巩固提升任务,解决建卡贫困人口74.2万人饮水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已成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抗旱水源、牧区水利等工程建设,着力抓好脱贫攻坚中的产水配套项目,启动实施长江上游干旱河谷水利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三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农业供水节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重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大力推广节灌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新增高效节水灌面45万亩。四是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打造农建综合示范区200万亩。

      3、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尽快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围绕预案抓好组织撤离措施落实、预报预警设施建设、群众宣传演练、抢险队伍培训、设备检修、物资准备等工作。抓紧开展备汛工作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快水毁防洪工程、设施设备修复,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开工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继续推进主要江河堤防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积极推动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切实抓好汛期在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4、严格水资源管理。突出需水管理,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强化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市县两级指标体系。加快推进第二批4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全面开展水效领跑引领行动。继续抓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项目,推进应急水情分析系统平台和中小河流洪水预报系统建设,优化提升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水情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水资源监测管理能力。

      5、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抓紧确定主要河湖名录,组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水源地监管,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抓好乐山、遂宁第二批国家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抓好南部县等4个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试点县建设。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省级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建设,建成一批部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切实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积极推进水利风景区及河湖公园建设,年内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不少于3个。

      6、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全面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有条件的大中型灌区中稳步实施水价综合改革。继续做好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工作,推进都江堰平坝灌区、人民渠二处灌区和玉溪河灌区非农业水价的成本测算与成本监审,适时启动调价或新定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PPP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巩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水库管理有效途径以及“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管理模式,探索水库综合治理投融资和政府采购物业化管理等改革。不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建设机制,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与管理农田水利设施。

      7、全面加强水利管理工作。抓好水利法治建设,做好《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后续工作。开展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基本完成省直属单位管理的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水利厅财经处、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电力设计院、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水利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122,783.97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25.3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财政拨款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7年收入预算122,783.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90.47万元,占3.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13.58万元,占41.38%;事业收入60252.54万元,占49.0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87.95万元,占2.52%;其他收入4539.43万元,占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7年支出预算122,78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42.22万元,占52.4%;项目支出58441.75万元,占4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057.4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808.2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5564.45万元和上年结转项目收入2243.8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13.58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3.8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548.4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7.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8.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3.13万元、农林水支出2804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2.65万元、其他支出64.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13.5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564.45万元,主要是新增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1368.84万元,占22.37%;科学技术支出857.78万元,占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8.49万元,占14.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3.13万元,占3.69%;农林水支出27062.69万元,占53.26%;住房保障支出2162.65万元,占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1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师资培训、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科研、教学、考务等支出保障,以推进院校进一步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培养高素质的建设类专用技术应用型人才。。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57.8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干部的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14.5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基于“3S”技术的丘区典型县水土流失潜在危险度研究、川西藏区高原典型小流域治理技术研究、堆石混凝土坝体施工质量检测技术研究、四川典型灌区用水计量及监测技术集成研究、山平塘富营养化水体原位生物修复技术研究。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预算数为340.26万元,主要用于以及为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为推动我省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7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农田沟渠生态净化工程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378.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77.04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单位的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93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66.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9.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4.97万元,主要用于6.30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80.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459.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32.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575.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424.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25.6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7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17年预算数为115.2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及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7年预算数为381.6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人员经费及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7年预算数为1319.9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7年预算数为105.3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7年预算数为8276.39万元,主要用于水文局人员工资性支出以及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7年预算数为1196.85万元,主要用于省防汛办人员工资性支出、防汛物资购置、汛讯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防汛组织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7年预算数为406.6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工资性支出以及用于水利技术的推广宣传等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水资源管理基础信息分析及对策研究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256.1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水利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用。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404.4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员工资性支出,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62.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42.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8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5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7.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4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9.6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5次,7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南非、肯尼亚、埃及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及抗旱减灾技术交流团;美国、加拿大水资源监控及管理技术交流团;英国、瑞典、芬兰水文化建设交流团;西班牙、瑞士、希腊水利工程技术交流团;俄罗斯、德国、奥地利防洪减灾技术交流团等,计划完成水资源利用保护、节水灌溉控制、干旱灾害监测与预报、水资源的监控、水利生态保护、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新技术交流及技术合作洽谈,积极开发海外水利工程设计及施工市场,为我省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提供新技术支撑,不断提高水利服务全省社会经济的水平,积极推动我省水利走上国际舞台。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46%。主要原因是我厅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部委来川督察工作、省外对口部门来川交流学习和省委、省政府组织承办大型会议以及接待外国政府机构、友好团体来川考察交流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82%。主要原因是机关及参公单位车辆保险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变更为预算单位自己承担。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9辆,其中:轿车46辆,越野车48辆,其它15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69万元,用于10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以维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保障全省水利工作及重大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全省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全省河道管理及水利工程项目调研、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用车,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水利厅下属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水利厅机关工会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50.0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177.6万元,下降78.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水利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92.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设施设备购置、教育仪器采购、修缮工程、图书档案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水利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水利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70.94万元。

      十、名词解释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尚未达到国家防洪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有严重质量缺陷等危险因素,日常运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汛期安全度汛有很大困难的病险水库,在现有工程基础上,采取包括工程整治建设在内的综合治理措施,消除病险的工作。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山坪塘(容积小于10万方)、石河堰、雨水积蓄利用工程(容积小于500方),小型灌溉/排水泵站(装机小于1000千瓦)、引水堰闸(流量小于1m³/s)、灌溉机井、渠道(流量小于0.1m³/s)等水利工程。

      抗旱水源:指发生干旱时提供的抗旱用水水源。

      牧区水利:灌溉牧区草场,改善牧草生长供水条件的水利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通过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和运行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高效节水灌溉:根据作物需水规律和当地供水条件,高效利用降水和灌溉水,以取得农业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措施。灌溉方式包括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

      水功能区,指为满足人类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指,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通过定期滚动遴选出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树立标杆,发挥示范效应,同时建立标准引导,建立促进水效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包括非工程措施建设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两个部分。其中,非工程措施建设主要是通过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主要是对山洪沟重点部位采取护岸、堤防等治理措施,提升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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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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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0时59分
  • 来源: 水利厅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水利厅(简称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水利厅职能简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利厅2017年重点工作。

      水利厅2017年力争新增和恢复蓄引水能力1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120万亩,完成投资260亿元以上,基本完成“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任务,努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1、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利项目。一是抓规划编制,完成引大济岷工程规划,全面启动长征渠引水、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工程规划,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水资源综合规划。二是抓前期储备,积极推进盐源龙塘水库、万源固军水库、亭子口灌区、平昌江家口水库4处“172”项目以及喜德米市水库、叙永永宁水库、通江青峪口水库、成都三坝水库、泸县土公庙水库等一批纳入全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抓项目开工,确保年内开工向家坝灌区一期、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2处大型工程。四是抓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毗河供水一期、升钟水库灌区二期等69处大中型工程,其中年内基本建成金堂东风水库、什邡八角水库、雅安铜头引水3处中型工程。五是抓竣工验收,全力推进紫坪铺水利枢纽、武都水库、龙潭水库、玛依河水利工程等一批已完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2、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一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着力优先解决好当年退出贫困村、脱贫贫困户饮水保障问题,完成295万农村人口巩固提升任务,解决建卡贫困人口74.2万人饮水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已成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抗旱水源、牧区水利等工程建设,着力抓好脱贫攻坚中的产水配套项目,启动实施长江上游干旱河谷水利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三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农业供水节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重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大力推广节灌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新增高效节水灌面45万亩。四是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打造农建综合示范区200万亩。

      3、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尽快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围绕预案抓好组织撤离措施落实、预报预警设施建设、群众宣传演练、抢险队伍培训、设备检修、物资准备等工作。抓紧开展备汛工作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快水毁防洪工程、设施设备修复,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开工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继续推进主要江河堤防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积极推动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切实抓好汛期在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4、严格水资源管理。突出需水管理,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强化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市县两级指标体系。加快推进第二批4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全面开展水效领跑引领行动。继续抓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项目,推进应急水情分析系统平台和中小河流洪水预报系统建设,优化提升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水情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水资源监测管理能力。

      5、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抓紧确定主要河湖名录,组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水源地监管,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抓好乐山、遂宁第二批国家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抓好南部县等4个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试点县建设。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省级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建设,建成一批部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切实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积极推进水利风景区及河湖公园建设,年内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不少于3个。

      6、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全面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有条件的大中型灌区中稳步实施水价综合改革。继续做好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工作,推进都江堰平坝灌区、人民渠二处灌区和玉溪河灌区非农业水价的成本测算与成本监审,适时启动调价或新定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PPP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巩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水库管理有效途径以及“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管理模式,探索水库综合治理投融资和政府采购物业化管理等改革。不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建设机制,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与管理农田水利设施。

      7、全面加强水利管理工作。抓好水利法治建设,做好《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后续工作。开展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基本完成省直属单位管理的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水利厅财经处、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电力设计院、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水利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122,783.97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25.3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财政拨款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7年收入预算122,783.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90.47万元,占3.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13.58万元,占41.38%;事业收入60252.54万元,占49.0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87.95万元,占2.52%;其他收入4539.43万元,占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7年支出预算122,78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42.22万元,占52.4%;项目支出58441.75万元,占4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057.4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808.2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5564.45万元和上年结转项目收入2243.8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13.58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3.8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548.4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7.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8.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3.13万元、农林水支出2804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2.65万元、其他支出64.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13.5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564.45万元,主要是新增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1368.84万元,占22.37%;科学技术支出857.78万元,占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8.49万元,占14.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3.13万元,占3.69%;农林水支出27062.69万元,占53.26%;住房保障支出2162.65万元,占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1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师资培训、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科研、教学、考务等支出保障,以推进院校进一步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培养高素质的建设类专用技术应用型人才。。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57.8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干部的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14.5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基于“3S”技术的丘区典型县水土流失潜在危险度研究、川西藏区高原典型小流域治理技术研究、堆石混凝土坝体施工质量检测技术研究、四川典型灌区用水计量及监测技术集成研究、山平塘富营养化水体原位生物修复技术研究。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预算数为340.26万元,主要用于以及为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为推动我省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7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农田沟渠生态净化工程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378.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77.04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单位的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93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66.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9.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4.97万元,主要用于6.30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80.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459.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32.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575.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424.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25.6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7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17年预算数为115.2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及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7年预算数为381.6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人员经费及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7年预算数为1319.9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7年预算数为105.3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7年预算数为8276.39万元,主要用于水文局人员工资性支出以及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7年预算数为1196.85万元,主要用于省防汛办人员工资性支出、防汛物资购置、汛讯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防汛组织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7年预算数为406.6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工资性支出以及用于水利技术的推广宣传等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水资源管理基础信息分析及对策研究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256.1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水利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用。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404.4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员工资性支出,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62.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42.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8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5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7.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4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9.6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5次,7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南非、肯尼亚、埃及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及抗旱减灾技术交流团;美国、加拿大水资源监控及管理技术交流团;英国、瑞典、芬兰水文化建设交流团;西班牙、瑞士、希腊水利工程技术交流团;俄罗斯、德国、奥地利防洪减灾技术交流团等,计划完成水资源利用保护、节水灌溉控制、干旱灾害监测与预报、水资源的监控、水利生态保护、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新技术交流及技术合作洽谈,积极开发海外水利工程设计及施工市场,为我省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提供新技术支撑,不断提高水利服务全省社会经济的水平,积极推动我省水利走上国际舞台。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46%。主要原因是我厅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部委来川督察工作、省外对口部门来川交流学习和省委、省政府组织承办大型会议以及接待外国政府机构、友好团体来川考察交流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82%。主要原因是机关及参公单位车辆保险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变更为预算单位自己承担。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9辆,其中:轿车46辆,越野车48辆,其它15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69万元,用于10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以维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保障全省水利工作及重大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全省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全省河道管理及水利工程项目调研、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用车,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水利厅下属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水利厅机关工会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50.0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177.6万元,下降78.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水利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92.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设施设备购置、教育仪器采购、修缮工程、图书档案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水利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水利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70.94万元。

      十、名词解释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尚未达到国家防洪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有严重质量缺陷等危险因素,日常运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汛期安全度汛有很大困难的病险水库,在现有工程基础上,采取包括工程整治建设在内的综合治理措施,消除病险的工作。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山坪塘(容积小于10万方)、石河堰、雨水积蓄利用工程(容积小于500方),小型灌溉/排水泵站(装机小于1000千瓦)、引水堰闸(流量小于1m³/s)、灌溉机井、渠道(流量小于0.1m³/s)等水利工程。

      抗旱水源:指发生干旱时提供的抗旱用水水源。

      牧区水利:灌溉牧区草场,改善牧草生长供水条件的水利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通过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和运行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高效节水灌溉:根据作物需水规律和当地供水条件,高效利用降水和灌溉水,以取得农业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措施。灌溉方式包括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

      水功能区,指为满足人类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指,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通过定期滚动遴选出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树立标杆,发挥示范效应,同时建立标准引导,建立促进水效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包括非工程措施建设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两个部分。其中,非工程措施建设主要是通过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主要是对山洪沟重点部位采取护岸、堤防等治理措施,提升防御能力。



    附件下载:

    四川省水利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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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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