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将设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
《政策》提出,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建设投资的,按其投产当年对当地财力贡献,将由同级财政按以下比例安排资金予以奖励:第一年至第二年100%,第三年至第五年50%。投资额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和投资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服务业项目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将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制定支持政策。
被认定的创新创业者也可享受相应的资金支持。按照《政策》,对申报国、省级高新区孵化器和全市重点孵化器建设的将给予10万—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省级孵化器将给予20万—3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成功创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认定为省创新型企业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的补助。 (记者 张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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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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