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和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川办发[1996]114号)规定我院的基本职能是: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确定本院各项工作的方针任务,制定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学术发展动向,制订本院科研计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调研,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组织院属部门承担并完成国家和省的重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培养社会科学研究专门人才。3.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本院重要研究成果,反映学术界动态,提出对策性建议4.负责制订本院对外学术交流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本院科研业务和财务预算上报有关部门并负责组织实施。5.结合科研办好有关报纸及学术刊物,编发有学术价值的文章、论著,介绍新的研究成果等。
2015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忠诚、创新、开放、和谐”的办院方针,大力实施“名家、名所、名刊、名院、名网”战略,在新常态下,加快组织实施科研创新工程,提高科研服务水平,建设天府智库,更好地发挥省委省政府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我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奋力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奋力夺取扶贫攻坚全面胜利,实现“两个跨越”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2015年的工作重点具体为四个方面:1.持续提升政策服务能力,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研究新常态下四川发展新战略,三要编制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四要提升科研服务质量。2.继续夯实科研基础,一要继续加强学科建设,二要深入推进理论创新,三要大力推出精品力作,四要努力推动研教相长。3.继续扩大社会影响,一要促进院内开放合作,二要深化国内开放合作,三要扩大国际开放合作。4.提高科研服务水平,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二要加速人才培养,三要加强科研管理,四要提高行政效率,五要创新党建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8496.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290.36万元,事业收入3405.79万元,其他收入89.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42.8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7.99万元。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22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
2015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支出决算总额为1849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2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9.24万元,教育支出31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295.9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21.04万元。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净减少22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支出相应也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
(二)教育支出311.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招收的在校研究生助学金和奖学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费以及职工死亡抚恤金。
(四)医疗卫生支出260.00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各项医疗保险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487.80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科学技术支出7293.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开支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转、通用项目及专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和开展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建设。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5.5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外事接待和国内接待任务批次和人数都有所增加。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9220.37元,主要用于接待印度国际管理学院教授等一行来访11858.37元,接待美国赛伦姆州立大学教授来访1581元,接待台湾政治大学来访4048元,接待美国俄勒冈大学客座教授来访1733元。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75人,共计支出36713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吉林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750元,接待黑龙江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350元,接待重庆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366元,接待中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600元,接待浙江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200元,接待眉山市地方志办公室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050元,接待当代中国研究所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500元,接待湖北省妇联、四川省妇联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950元,接待重庆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579元,接待中国社科院科研局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370元,接待青海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038元,接待西藏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284元,接待中国科学院成都文献情报中心来本单位调研餐费3555元,接待北京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880元,接待青海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750元,接待山西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971元,接待广西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821元,接待西藏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850元,接待甘肃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3100元,接待南开大学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082元,接待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廉湘民研究员来本单位调研餐费2045元,接待中国社科院日本所来本单位调研餐费936元,接待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中心来本单位调研餐费936元,接待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050元,接待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500元,接待河北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1650元,接待宁夏社科院来本单位调研餐费55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9辆、载客汽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公文交换、会议、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我省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合理预算和实施政府采购。年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941.4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安排801.44万元、其他资金安排140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35.4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安排425.44万元、其他资金安排10万元),主要为货物、工程类、信息化运行维护和印刷等服务采购;分散采购预算50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安排376万元、其他资金安排130万元),主要包括零星图书资料购置和会议、物业管理等服务类采购。年中,按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要求经省财政厅批准调减相关项目预算增加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用于当年新增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集中采购。因此,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91.44万元。
2015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预算789.3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54.9万元、其他资金34.47万元),因年终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尚未完全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实施71万元,未执行的政府采购预算主要为其他资金安排的分散采购会议服务预算,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而压缩了会议费支出。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预算主要包括:设备、图书等货物采购292.44万元;工程采购76万元,包括会议室、学术交流中心、部分破损办公室维修等修缮工程项目;服务采购420.93万元,包括集中定点采购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26万元、分散采购物业管理服务100万元、分散采购印刷服务60万元、分散采购课题等中小型学术会议服务158.93万元(年初预算290万元)、分散采购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56万元以及分散采购软件等其他服务2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决算国有资产总额15236.53万元,包括流动资产6256.12万元、固定资产3960.55万元、长期投资5.69万元、在建工程5014.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均为在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汽车及办公等设施设备,其中:截止2015年底,本单位拥有一般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9辆、中型载客汽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闲置和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为在建的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研究生学院教学新区建设项目;对外投资为1995年用单位自有资金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本单位对以上国有资产均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财政部令第36号)》进行管理。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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