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办的基本职能为:1.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拟定《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审查验收工作。4.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5.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编纂、审查验收工作。6.组织地方志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编辑地方志期刊。7.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收集史料、保管地方志文献资料、整理研究、对外咨询服务、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8.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年,我办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依法治志继续加强,认真贯彻地方志《条例》、《纲要》、《意见》,对21个市(州)、部分县(区)及10余个省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制订出《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水平技能的培训。在井冈山举办了四川方志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了市(州)志办主任学习会、《四川省志》主编培训会、市(县、区)志办主任培训会、全省地方志系统公文及写作骨干培训班、历史文化名镇志编纂工作培训班。三是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稳步推进,《四川省志》93个分卷(5000万字)已终审验收55个分卷,其中44个分卷已进入出版程序;正在编纂的38个分卷,已有33个分卷已完成初稿或复审稿。21个市(州)志已审查验收16部(出版15部,交付出版1部);181部县(市、区)志已出版或交付出版170部。完成《四川年鉴》(2014)出版印刷,指导全省21个市(州)、80%的县(市、区)完成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任务。四是省委、省委交办的重大专题得到落实,《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8个分卷全部进入终审后补充完善及出版程序。完成了《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大事记》《文献辑成》编纂。启动编纂《四川抗战历史文献》、《西康通志》《川南行署区志》《四川羌族志》《四川当代史(1949—2009)》。五是旧志整理成果丰硕,完成《四川历代方志集成》第1、2辑共54册的正式出版。六是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向纵深拓展。七是方志馆建设已经起步。八是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及宣传工作稳步前进。年初规划的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四川年鉴社),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收入决算总额为1700.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7.59万元,经营收入371.08万元,其他收入0.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决算数1956.62万元减少256.5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死亡抚恤金及一次性住房补贴的预算。
2015年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支出决算总额为1700.0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293.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256.5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死亡抚恤金及一次性住房补贴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933.0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志》工作经费、市县志工作经费、旧志整理、《巴蜀史志》编纂出版经费等支出,以及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5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离退休费用。
(三)医疗卫生支出31.63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医疗保障。
(四)住房保障支出54.92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住房保障。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1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1.95万元下降41.54%,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确保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08人,共计支出1.14万元,主要开支内容包括:用于中指组到我办指导、调研及有关省市区、省内市州方志办同行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29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车辆的维修保养。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6辆、商务用车1辆(别克七座)。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用于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地方志办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9.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62.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支出及旧志整理印刷服务55.76万元,办公设备货物采购7.11万元,全部按采购目录编制当年采购预算并纳入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门正职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1辆,机关应急、机要、老干部用车4辆,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辆。公车改革后,我办严格按改革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车辆用途及使用范围用车。
附件下载: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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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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