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与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省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药品增补目录,制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省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省献血领导小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深化医改全面推进。
(1)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拟定《四川省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重点,着力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深化综合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省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数已达总数的42%。
(2)分级诊疗制度全域实施。基本完成分级诊疗制度设计和政策配套,初步构建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成为全国首个全域实施分级诊疗的人口大省,也是首个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用医保约束制度支撑分级诊疗的省份。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刊登2期简报充分肯定我省经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对我省“推行分级诊疗,全民共享健康”进行了报道。
(3)健康服务业有力推进。成立省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协助编制《四川省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与省民政厅签订《四川省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探索医疗与养老深度融合发展新模式。
2.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1)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全国率先完成“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初步完成“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初稿。组织开展21个市(州)区域卫生规划论证,基本完成183个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154个卫生院被国家评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数量居全国第一。
(2)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管理,完善省、市、县三级质控体系,制定《四川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规划(2015-2017年)》、《四川省康复医学质量控制标准(2015年版)》。在全国率先开展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评价。
(3)卫生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完成“十三五”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制度设计。获省级以上科研大项500余项。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明显,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引进海外人才20余人、项目66项,发表影响因子5分以上论文302篇,转让自主知识产权一类药物21个。
(4)医疗纠纷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起草《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纳入省政府2015年调研类立法项目。积极构建人民调解、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工作格局,不断规范调解程序。
3.公共卫生扎实推进。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经费提高到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系统初步建立,169个县使用《四川省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减轻了基层工作量和管理难度。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再创佳绩。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制发《四川省免疫规划精细化管理手册》,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制度。全年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连续9年低于全国平均值,全省传染病发病由中高发病转向中低发病。
(3)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能力分级评估,动员110个组织和机构申请国家防艾基金项目114个,参与数量和申请金额全国第一。率先在全国7个血吸虫病传播重流行省中实现以县为单位阻断达标。32个大骨节病病区县均达到消除标准。麻风病防治达到“十二五”规划阶段性目标。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克山病、跁子病等重点地方病危害。
(4)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双流县等6个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成为全国示范县最多的省份之一。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3名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荣获全国“爱在基层·最美妇幼天使”称号。
(5)卫生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完成省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升级改造,成功举办四川省人间鼠疫应急处置演练和省政府防震救灾综合实战演练。“汶川特大地震四川灾区卫生防疫核心策略与灾后无大疫关键技术研究”获中华医学科技奖卫生管理奖。制发《四川省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控应急预案》,组建首支中国政府医疗队赴尼泊尔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6)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推向纵深。制发《四川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个、卫生县城(乡镇)42个。叙永县“全民预防保健试点”工作探索基层“融健康于万策”的有效模式,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汪洋副总理的批示肯定。
4.精准扶贫和民族卫生强力推进。
(1)实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五大行动。提出“菜单式精准扶贫”思路和途径,制定《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及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医疗能力提升、卫生人才培植、生育秩序整治“五大行动”,确定17家驻村帮扶派出单位驻村帮扶。
(2)扎实推进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新增7个民族待遇县全部纳入十年行动计划实施范围。为27个高海拔县配置高压氧舱、28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越野型孕产妇急救转运车。组织开展技术大练兵、设备使用提升、健康管理全覆盖“三大行动”回头看活动,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设备使用和操作能力得到双提升。
5.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做好单独两孩政策落实和持续监测,完成实施情况评估。完成《四川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研究》,积极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实施,与省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和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专题沟通,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上报省政府。
(2)积极创新计划生育基层服务。再生育审批时限由法定90日缩短到4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网上预约、审批、查询、异地协查和异地打证。完成20个市(州)、165个县(市、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
(3)持续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建设。认真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落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350元提高到400元、500元。启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4)不断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制等制度。会同综治办、农劳办、民政厅、财政厅五部门下发《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启动22个省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示范区县建设。出版发行《四川流动人口发展研究2014》,完成覆盖21个市州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
6.支撑保障不断强化。
(1)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切实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开展“三分类三升级”工作,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委机关、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意见》,打造“一网一刊一课一班”学习平台,创立机关党建网,创新办好机关党建刊物《学习思考实践》,举办形势法纪道德大讲堂和干部集中读书班。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党组成员约法五章》、《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持续开展“从严治党、责任在肩”活动,出台《委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方案》。
(3)整合优化机构,提升运行效率。协调推进市县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完成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实现人员、工作平稳过渡。调整优化省卫生计生委内设机构,全面完成委直属单位分类改革。
(4)提升信息统计能力。完成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从技术层面、功能层面、实用性层面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率先启动“基层卫生信息化生态圈”建设,完成基层系统软件升级开发与二期项目部署,区县覆盖率达60%,机构覆盖率达50%。
(5)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医疗联盟及中捷克州、维多利亚州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成功举办“BIO天府国际转化医学暨生物医药高峰论坛”等5个大型国际会议。编印《四川卫生-健康福祉的不懈追求》外宣画册。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与捷克、俄罗斯、黑山达成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启动援外医疗队回国队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圆满完成5个葡语国家的援外医疗任务。
(6)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发稿达1万余篇,编发政务微博672条、政务微信187期677条,政务微信获四川十佳省级部门政务微信。举办全省“健康相伴、幸福同行”四川卫生计生文化巡演活动(第四季)。开展“传承光荣、守护生命”主题微电影故事和作品征集、评选。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含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财务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入决算总额为1351515.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0823.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75万元,事业收入1101481.8万元,经营收入1104.84万元,其他收入233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02.7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94293.7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487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直属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形成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正常增收。
2015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出决算总额为135151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0万元,教育支出20733.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3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75.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089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5.78万元,其他支出10014.13万元,结余分配84313.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163.1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487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直属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成本费用增加,形成医疗机构业务支出正常增支。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引进国(境)外高级人才,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支出;直属单位世行贷款项目省级单位协调管理费用。
(二)教育支出17931.8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按照国家免除学费政策规定,财政安排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用于各类业务培训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2258.2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重大课题研究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1.6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离休费、退休费等。
(五)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9511.0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工资、日常运转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等疾病预防控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置经费,卫生计生宣传设备购置,省级医院医疗设备硬件、软件及耗材购置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1384.6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住房补贴。
(七)其他支出10014.1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分院建设和新校区建设。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71.5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增加。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8次,出国(境)25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参加“中法医院合作大会”、“2015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合作与发展峰会暨首届16+1卫生部长论坛”访问团,尼泊尔中国政府医疗代表团,法国第五代现代医院规划管理及大区医疗体制改革培训团,泰国精神卫生访问团,英国、瑞典高端医疗文化交流与卫生管理交流访问团等。出访法国、加拿大、捷克、黑山、俄罗斯、荷兰、英国、澳大利亚、东帝汶等国家。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科研,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搭建中医中药国际化、公共卫生、肿瘤学、妇幼保健、临床医生和护理培训、学术健康和卫生信息互换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平台,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医疗联盟、荷兰林堡省相关医学机构及中捷克州、维多利亚州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多层次、全方面对外开放。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7.8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8.06万元,主要用于举办“2015中国(四川)- 美国医疗卫生合作交流暨先进医学治疗及医院管理研讨会”、“欧盟-中国(四川)转化神经科学暨四川-林堡卫生合作研讨会”、“澳大利亚-四川健康养老职业培训高峰论坛”、“2015海科会专场活动--BIO天府国际生物医药高峰论坛”;接待荷兰林堡省省长代表团、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州长代表团、荷兰林堡省南方应用科技大学代表团、巴基斯坦卫生代表团等。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917人,共计支出9.7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大型活动交流会接待费1.53万元;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6.74万元;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1.4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1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45.14%,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2015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1辆,其中:轿车69辆、越野车28辆、载客汽车32辆、其他业务用车12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28.11万元,用于保障全省卫生应急、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卫生、民族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管理、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调研、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抽样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62.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采购预算、执行采购,同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015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518182.88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502347.3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相机、打印机、空调、照相机、投影仪、传真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PET/CT、动态数字胃肠机、高通量实时荧光定量分析系统、手术显微镜、数字X线摄影系统、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等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工程类支出2971.6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直属医疗机构病房装修工程和增容1000KVA箱变工程等支出。服务类支出12863.97万元,主要用于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支出,药械采购平台运行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车辆331辆(含委直属医疗机构救护车和疾控中心专业用车等),价值8760.20万元。共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06台,价值148467.39万元,主要是委直属医疗机构大型诊断治疗设备。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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