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 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4. 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省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 负责全省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省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省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 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省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 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 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4. 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省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 负责与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省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6. 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7. 承担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省攀西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8. 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当好参谋助手,有效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1)科学分析研判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研究提出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及时制定出台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11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平稳运行。综合分析宏观形势、政策取向、经济规律,研究形成2016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和工作要点建议,以2016年省委、省政府“两办”1号文件印发;研究形成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计划草案报告。
(2)深入研究谋划重大问题。全面深入分析新常态下四川发展的潜力,提出我省发展面临的十大机遇,扎实开展“三大发展战略”实施成效评估、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评估和“互联网+”、大数据、深化川渝合作、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化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部分成果成功转化为相关领域政策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提出《2016年争取国家支持我省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工作方案》,已由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实施。
(3)高起点编制“十三五”规划。完成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评估。研究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协调推进11个重点专项规划以及五大经济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天府航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编制,指导绵竹市编制完成“多规合一”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关于改革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4)着力加强内外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持续加强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正面宣传。全年组织召开重大事项新闻发布会7次,在中央、省级各类媒体播发、刊载原创性新闻稿件796篇(条)。及时准确反映重要工作动态,加强政务信息报送,高质量编制机关简报和发展改革要情、内参。
2.全力抓好投资项目,切实发挥稳增长关键作用。
(1)保持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精准对接国家促投资稳增长“组合拳”政策和“11+6+3+1”等重点投资领域,创新投资项目工作管理,重点抓在建、抓开工、抓前期,坚持抓早抓实抓细,推动投资在较高基数上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完成投资2.6万亿元,同比增长10.2%。按季度组织集中开工,新开工项目持续增长,2015年底全省统一集中开工重大项目740个,估算总投资4269亿元。
(2)打造重点项目坚实支撑。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全省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制度,全力推进500个全省重点项目和50个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建设。成渝客专建成投运,大岗山水电站、倍特新能源电动车船等项目建成投用;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双江口水电站、成都地铁5号线等项目开工建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新都桥段)、国家生物治疗转化医学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硬梁包水电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3)创新缓解融资难题。研究起草创新重点项目融资推进工作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1700余个,总投资超过2万亿元;成功举行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会,集中签约PPP项目44个,总投资1588亿元。推动设立川投PPP项目投资基金、重点项目投资基金、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只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与深交所、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共同签署“创业板行动计划”,全省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137家,位居西部第一。准确把握国家资金投向,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年争取各类资金总量居全国前茅,推动发行可续期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城市停车场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等创新品种。
同时,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清理盘活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出台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推进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互联互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强化项目稽察,全年稽察项目110个、检查项目1893个,切实保障了政府资金安全、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4)持续改善发展条件。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13亿元;铁路、高速公路总里程分别达到4600公里和6000公里,内河航道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321公里,形成包括9条铁路、17条高速公路和1条水运航道的27条进出川通道;民航运输机场13个,成都双流机场全年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连续10年居中西部机场第一。全年完成能源投资1230亿元,增长8.8%;电力总装机容量新增711万千瓦、达到8503万千瓦;新增天然气产能180亿立方米/年。新开工建设8个中型水库,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581万亩。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升级,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光网省”,提前完成“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年度任务,成功争取“国家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试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首创“1+N+N+1”模式建设省级政务云,并投入运行;有序推进成都、绵阳、内江3市信息惠民试点,7个城市纳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3.扎实推进改革攻坚,释放发展新动能。
(1)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代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印发《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安排部署101项年度改革事项。扎实推进牵头改革事项,32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顺利完成;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3个专项改革方案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推动中央在川布局重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落地见效。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完成发展改革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我委行政审批事项减至5项,服务事项调整为3项,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项目,全年省级审批项目办件数减少51%。切实改进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缩短50%以上,备案项目、资质认定全部实现现场办结。向社会公布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改革权力清单,组织编制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责任清单,开通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各级并联审批系统与中央平台的纵向贯通。
(3)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起草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由省政府印发实施。修订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两年累计取消、下放、转出核准项目66项,省级及以上核准的项目减少60%以上。制定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认真推动方案落地实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探索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开发利用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
(4)持续深化统筹城乡改革。牵头制定全省2015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积极推进3个省级试点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牵头完成对 “十二五”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全面启动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5)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出台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在公共服务、水、电、气、环保、交通等重点领域和环节集中取消、放开75项价格和收费项目,修订发布《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保留定价项目37项,缩减比例达85%。按调节性能试行水电分类标杆上网电价,扩大直购电试点,实施存量天然气与增量天然气价格并轨,试点放开直供用户天然气价格,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停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56项,建立出台涉企收费“三项目录”清单,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国最少。
(6)有序推进扩权强县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研究起草完善扩权强县运行机制的意见,编制开展县域经济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新增扩权试点县(市)20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步下放20项市级社会事业管理权限。广安市、南部县和成都市温江区成功获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确立了江油市、峨嵋山市、宜宾县、渠县、仁寿县、西昌市6个省级试点。
(7)积极推进公车、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收入分配制度、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等重点改革。牵头实施全省公务用车改革,完成省直各部门车改方案审批和参改车辆封存停驶工作。起草形成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牵头制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成都市部分区域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工作有序推进,学习借鉴自贸区经验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4.加快推动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精心编制完成我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积极争取国家授权我省开展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推动建立“全创”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全面启动改革试验。成功举办首届“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四川分会场活动,活动场次、参与公众数量均居全国各分会场前列。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新增4家企业技术中心、5个工程实验室上升为国家级,全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达62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达29个,继续保持全国前列、西部第一;全年新批建省级工程实验室3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达到82个;泸州、攀枝花、德阳三个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积极扶持“众创四川”、“创客空间”、“天府创客”等一批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2)积极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设立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定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和2015年重点工作方案,推进中节能集团与我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吉利南充电动汽车、绵阳川汽新能源汽车、德尔石墨烯电池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积极推进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平板显示、集成电路等产业加快发展。成都、绵阳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发展区域示范应用项目进展顺利,自贡、绵阳、德阳等通用航空产业园区启动建设。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业、信息安全产业产值较快增长,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等产量成倍增加。
(3)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等国家战略部署,做好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等领域重点项目储备,48个项目获得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中央预算内专项支持,泸州市、华蓥市和石棉县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进展顺利,“8市1区”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纳入国家专项支持范围。扎实推进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组织召开第三次部省联席会,启动实施第二批22个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威远连界、犍为、芭石列入全国第二批独立工矿区改造试点。牵头起草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和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服务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支持服务业创新团队培养和创意设计人才队伍建设。编制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开展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申创工作。牵头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指导相关县(市、区)编制完成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方案;建立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省级部门协调机制,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4)深化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研究形成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政府。促进省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推动能源合作促进低碳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制定富余水电消纳推进方案,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协调推进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央企和地方合资公司组建工作,积极推动以双江口龙头水电站为代表的大渡河干流上游水电项目实行多元投资主体建设模式。
5.协调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筑牢多点多极支撑格局。
(1)天府新区建设初显成效。牵头组建省级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逐步理顺新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新区事新区办。建立新区统计调查和监测体系。完成新区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狠抓投资促进,全年新引进德国北威州中心等147个重大项目,到位资金504.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7.8亿美元。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三纵一横”骨干道路建成通车,阿里巴巴西部基地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中建钢构等重大项目竣工投产。
(2)五大经济区发展协调推进。研究起草《完善区域发展推进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2015年五大经济区重点工作方案。川南城际铁路、向家坝灌区一期工程等一批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投资过千亿的市新增遂宁、眉山、广安、巴中、资阳5个,总数达到12个。组织编制川陕革命老区(四川部分)振兴发展规划,协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向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及开发和民生改善项目倾斜。积极推动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申报工作,扎实开展遂宁市国家海绵城市试点。
(3)底部基础进一步夯实。牵头制定县域经济改革发展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域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2015年全省GDP总量过百亿元县(市、区)达到110个。
6.积极扩大开放合作,对内对外开放取得新成效。
(1)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研究制定我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建立我省推进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对接国家“六廊六路多港多国”建设布局,储备落实“一带一路”重大项目80个。积极打造空中丝绸之路,全力推进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将其打造为“十三五”国家级国际枢纽机场。加快推进蓉欧快铁融入中欧班列建设。研究制定我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年度工作要点,加快推进纳入“长江经济带”规划的55个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突破1657亿元。积极推进资阳经开区、泸州高新区和宜宾临港经开区创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
(2)务实推动开放合作。启动中美“2+2”清洁能源合作。协同推进中韩创新创业园、中德产业创新合作平台落户四川。中俄“两河流域”地方领导人第四次座谈会成功召开。大力推动中欧合作,成都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持续推动川台、川港、川澳经贸合作,统筹推进我省参与泛珠区域合作,推动与浙江、广东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及落实,不断深化川渝务实合作,牵头贯彻落实《加强川渝合作共筑成渝城市群工作备忘录》。
(3)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全年备案境外投资项目29个,投资总额15.7亿美元。引导支持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新希望集团和四川航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1.5亿美元。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部省协同机制加快建立,成达、中铁二院、华西能源、四川能投、四川铁投、四川路桥等一批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升。
(1)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牵头编制我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和生态建设扶贫2个专项方案。组织编制“十三五”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藏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省级实施规划》。全年落实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中央投资9.05亿元,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万人。大力实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全年累计投入资金57.7亿元,完成13155户藏区新居建设任务。牵头编制“十三五”争取国家支持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并上报国务院。研究制定支持彝区加快建设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实施,建设彝家新寨192个。协调推进对口援藏工作,浙江、广东对口支援我省藏区128个项目完工60个。全年投入农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资金170亿元,解决8万户33.2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无电地区用电问题全部解决。
(2)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好重要商品和主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探索构建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全年物价上涨1.5%。严格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开展涉农、涉企和涉及民生的清费减负工作,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543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9877.86万元,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3)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牵头制定落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政策工作方案和提高中低收入群众收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就业、社保形势监测分析,成功争取将我省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的中国—欧盟社会保障项目,泸州市被列为项目试点市。加大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八大类共29个专项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社会事业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5亿元。继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工程。支持24个县级医院、766个乡镇卫生院、3345个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组织编制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四川省养老健康与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着力培育发展养老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省图书馆、省美术馆建成使用,四川大剧院、四川社会科学馆等项目加快建设,综合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4)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务实推进芦山地震灾后重建,截至2015年12月底,由地方承担的2419个重建项目完工率达到90.4%,累计完成规划投资的91.2%,如期完成“4.20”灾后重建三个时间节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康定、得荣地震灾后重建。
8.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1)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牵头起草全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成都、雅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川西北地区、嘉陵江流域成功纳入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阿坝州、华蓥市、南江县、西充县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52万亩、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504平方公里,全年完成营造林875.5万亩。
(3)扎实推进节能减排。预计全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5%以上,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组织全省工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等989户单位参加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德阳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推进。着力加强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全省垃圾环保发电设施建设规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藏区、彝区污水垃圾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和垃圾收转运体系。大力实施燃煤电厂及锅炉环保改造示范工程。
(4)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泸州市、蒲江县、西充县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宜宾丝丽雅集团、成都青白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等7家单位通过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验收,泸州老窖集团、绵阳游仙经济开发区2家单位被评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进展顺利。攀枝花、德阳、攀钢集团、川威集团、攀枝花钢城集团等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南充市成功获批国家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印发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近期工作推进方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5)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印发实施《四川省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落实工作方案》和《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方案》,研究制订《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建立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备选库,开展碳排查试点。积极探索符合四川实际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推动建设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元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达州经开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积极开展低碳城市、产业园区、小城镇和社区试点示范。
9.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促进机关作风持续转变。
(1)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将专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三个学习研讨专题细化为10个子专题,委领导带头开展讨论,带头讲党课,带头反思南充拉票贿选案,积极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使学习研讨成为全委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持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每季度开展集中联查,认真查纠“不严不实”17种具体问题。严肃查处资金项目管理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行为。
(2)大力推动作风转变。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完善机关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加强重要事项跟踪督办,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我委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意见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坚持开展月务会“学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设立对外综合服务大厅,集中受理未纳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业务咨询。全年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事项612件,对外综合服务大厅办理行政事项217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妥善处理行政复议18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有效维护了机关合法权益。
(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制定实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个方面15条举措,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做悦读党员建书香机关”等活动,继续坚持开展党员义工日、“送温暖、献爱心”、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扎实推进干部驻村帮扶、对口定点帮扶、精准扶贫等工作,全年派出7名驻村干部,委领导结对帮扶困难群众20户,切实抓好了营山县新店镇千坵村扶贫工作,实打实解决百姓生产生活困难,文明和谐的机关风气日益彰显。
(4)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实,制定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出台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驻委纪检组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并加以实施,认真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整改问题。认真完成省委下达的预防腐败牵头任务,重点推进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机制、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个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坚持以党的建设制度“废改立”工作为抓手,清理出党建制度任务133项,已完成54项,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扣任务需要,鲜明导向选拔机关干部;强化机构编制保障,规范编制职数管理,多个渠道引进机关干部人才;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改进离退休老同志服务管理,提高保障水平;开展社团兼职清理,规范社团脱钩和管理;完成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保基础数据采集。
二、部门概况
省发展改革委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收入决算总额为20503.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173.4万元,经营收入798.27万元,其他收入4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93.2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674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20.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3985.24万元。
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支出决算总额为2050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75.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4.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1.58元,国防支出28.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50.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92.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9.9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2.46万元,结余分配9.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07.8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674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发展和改革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发展改革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发展改革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8.8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研究、经济监测预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监督检查、能源管理、物价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防支出28.13万元,主要用于国民经济战备动员等方面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850.7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专项科研工作等方面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3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满足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需要。
(五)医疗卫生支出394.4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满足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需要
(六)节能环保支出892.29万元,主要用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节能惠民工程、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等方面的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249.9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构建及系统维护等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实行公车改革后相关单位公务交通补贴。
(九)住房保障支出481.5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债务还本支出302.46万元,主要用于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偿还向日本政府的贷款本息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129.4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56.83%。主要原因是我委承担了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川俄合作、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等省政府新增的重大开放合作工作。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6次,出国(境)36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开展四川现代服务业投资推介、交流合作活动,出访香港;参加纤维素燃料乙醇商业化项目现场专题研讨会、醇气联产商业化示范和新兴酶制剂开发与应用技术专题会议,出访美国、丹麦、意大利;开展四川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活动,出访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黑山;参加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2015年年会和中希、中意两国工程咨询行业合作交流会,出访阿联酋、希腊、意大利;推进机场综合交通建设,出访新加坡、日本、香港;参加第一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出访美国;参加欧盟区域政策交流活动,出访爱尔兰、西班牙。
通过这些团组的出访,一是向有关国家介绍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天府新区、成都新机场等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我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深入了解了有关国家和地区发展现状及前景、投资环境及政策、经贸和产能合作意愿及重点领域;二是推动了俄罗斯四川商会与中俄战略投资基金互设代表处、四川与鞑靼斯坦共和国互设代表处、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四川商会与鞑靼斯坦共和国工商会共同成立项目推进办公室,正式全面启动楚瓦什四川农业合作园区项目并确定3年内项目投资2.7亿美元;三是签署了中美两国24省州市联合发表的《中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宣言》,推动了美国光能公司(SunPower)与四川在太阳能、风能等低碳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入合作,促进了美国华盛顿州贝尔维尤市与成都市开展友好城市建设;四是参加了巴塞罗那全球智慧论坛,推动成都申办“2016年智慧城市世界论坛”平行论坛;五是调研了香港赤鱲角机场、大阪机场、东京羽田机场和东京成田机场在综合交通组织、机场商业布局、行李系统、国际联检流程、中转流程等方面的设计理念和运营经验,为成都新机场的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此外,通过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等单位组织的培训团组,提高了相关人员在战略新兴产业、智能电网、健康养老等领域的业务水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23.1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接待费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7批次,0.83万人,共计支出123.1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一是大型活动接待费28.2万元,主要用于第九届残运会、中泰铁路合作启动项目等重大活动的住宿、用餐、座谈交流等支出;二是省际交流合作及国内招商引资接待费约49.8万元,主要用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川渝合作、川粤合作等兄弟省市重大交流合作活动,广东省政府代表团来川调研对口支援藏区(甘孜州)情况,浙江省政府代表团来川调研对口支援藏区(阿坝州)情况,人民日报社海外版来川调研农业、扶贫开发、改革等课题和港澳来川考察交流的住宿费、用餐费、会场租赁费、交通费等支出;三是其他接待费约45.1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稽查、检查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0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9.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6辆,其中:
轿车64辆、越野车9辆、载客汽车3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13.02万元,用于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和兄弟省市来川调研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869.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金额1879.4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1294.31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585.17万元。
2015年货物类采购金额1294.31万元,其中:1.“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配套建设资金”采购台式、笔记本电脑183万元,所购电脑发放到全省各地(市、州)、县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用于12358价格监管平台联网。2.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支出775.09万元,用于购置市州节能监察中心执法专用车辆、节能检测仪器仪表等,以保障市州节能监察工作需要。3.电子招投标系统支出92.99万元,用于软硬件开发支出。4.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和10个下属单位政府采购货物243.23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笔记本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用纸张、办公家具等,用于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5年服务类采购金额585.17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燃油等)、会议、软件开发等服务类型。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5年国有资产总额44107.6万元,其中:非固定资产4818.4万元;固定资产39289.2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30072.2万元,汽车2460万元,设备6757万元。
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6辆,2016年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后,通过拍卖、调拨、报废公务用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省发展改革委系统公务用车39辆,其中:轿车31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1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共有2个,其中:会议视频系统369.36万元;高低压配电柜320.69万元。2008年投入使用,主要保障视频会议正常使用和办公大楼供电系统正常运转。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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