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是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直接侦办大案要案和指导下级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工作有: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设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政权意识、改革意识、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公安部“四项建设”为引领,坚持“三化建设”、公安改革和法治公安三位一体推进,进一步提升“六种能力”,奋力推进全省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公安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收入决算总额为99,756.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715.09万元,事业收入123.71万元,经营收入344.57万元,其他收入3,320.18万元(公安部补助收入3,316.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235.9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4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1,706.17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度,我厅根据预算执行及存量资金情况,缴回财政7534.86万元。
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支出决算总额为99,75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0,946.36万元,教育支出178.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8.8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5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4.9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8万元,其他支出1,105.3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118.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312.1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1,706.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财政对我厅当年未执行完毕的项目经费不再列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下年使用,故2015年年底,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29,849.44万元。同时,2015年度我厅为加快各项目经费的执行进度,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付款审核等环节均高度重视、减少周转时间,使2015年度经费支出较2014年度有了大幅增加,2015年当年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18,784.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二)公共安全支出70,946.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机关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警犬繁育及训养、信息化建设等。
(三)教育支出178.36万元,主要用于我厅幼儿园教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8.88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退休及公安部门的特别抚恤金。
(五)医疗卫生支出853.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住房保障支出1,844.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无房户提租补贴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八)其他支出1,105.36万元。主要用于灾后重建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41.8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53.95万元减少12.09万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是严格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对无实质内容、出访性不强、与公安中心工作不相关的出访团组、人员一律不予审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1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我厅领导及刑侦局、禁毒总队、宣传处等部门赴香港、台湾、法国、德国、荷兰、俄罗斯、捷克执行公务、进行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我厅派出警务交流团于5月底赴德国、法国就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工作于外国同行进行深入交流,特别是警务交流团前往位于法国里昂的国际刑警组织总部与其高级官员就国际刑警体制与重要部门运行机制、国际刑警全球警用通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使用进行深入探讨,其交流成果开拓了我省国际执法合作领域,对我厅成立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四川联络处提供了有益帮助。我厅赴德国参加全国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研修团,交流学习欧洲警务运行机制,对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方向;我厅政治部随公安部团组赴捷克参加中欧警察培训项目高级论坛与欧洲警方就警察培训管理、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对我省“战训合一”工作有了一定启发。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4.7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22.24万元减少7.46万元,下降33.5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接待工作规定和标准,对接待费用厉行节约,相比2014年接待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美国追逃突战研讨会代表团、欧洲警察署一行、有关国家驻华执法联络官来川考察、泰国皇家警察副总警监一行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 330人,共计支出11.9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公安部、人民公安报社、国家民委及江西省公安厅来川慰问、督导藏区工作、办案、调研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1.1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801.03万元减少129.92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较2014年度减少而减少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71.1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侦查、案件办理以及承担全省公共安全相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982.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采购行为,同时,我厅还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公安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厅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事项的补充规定》和《四川省公安厅合同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政府采购总额21,466.93万元,其中:货物12,444.12万元、工程3,690.91万元、服务5,331.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年末共有车辆数39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台、一般执勤执法用车314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9台、其他车辆21台。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4套,价值7,631.91万元包括公安专业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出入境及居民身份证制证设备等。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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