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是为国家建设提供地矿勘查的调查、分析、设计、勘探、施工及开发利用等服务。我队承担主要专业地质勘探工作:包括自贡市大安区盐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论证和施工,西藏林芝、日喀则等地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四川广安、湖北荆州、重庆云阳、河南濮阳、山东郓城等省内外地区盐卤资源勘探等业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属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收入决算总额为20029.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286.7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743.0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421.34万元,主要原因:(1)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离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生活补贴费等政策性调资增加财政拨款2307.28万元;(2)社会地质钻井工程项目的完工结算,经营收入同比增加2099.39万元。
2015年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支出决算总额为20029.76万元,其中:(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242.37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4112.81万元;(3)医疗卫生346.65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310.90万元;(5)事业单位结余分配17.0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421.3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随着财政拨款和经营收入的增加,其经费支出和经营成本支出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地勘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职能科室、内设二级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国家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职能科室、内设二级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157.8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组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单位的人员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5.1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23.5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190.1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7.4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53.69%,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日常接待费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585人,共计支出7.41万元,具体开支内容主要为社会地质钻探、地质灾害治理等经营业务接待费支出7.4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24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响应政府厉行节约号召,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2015年未使用财政拨款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5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4.24万元,用于保障我队执行日常公务活动,盐卤和富钾卤水等资源勘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由于我队驻地在蓉外,参照当地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对办公设备等通用设备的采购按照当地财政局统一组织的采购程序进行,全年政府采购支出11074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队固定资产原值13502万元,累计折旧6978万元,净值6524万元,为单位组织机构日常办公和开展地勘事业用房产、生产设备和设施等固定资产。其中车辆25辆,除了1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外,其余13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满足于地勘事业和社会地质钻井工程业务工作需要。另外单价(原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有1台套,为石油钻机,主要用于社会地质钻井工程施工,另外有2项单价(原值)超过200万元的为浅层盐卤伴生天然气生产井。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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