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4时43分
  • 来源: 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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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30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全省地方税收的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对地方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性问题依法进行解释。

      2、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地方税、共享税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办理税收减免事项。

      3、编报全省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开展税源调查和监测管理,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

      4、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制定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5、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参与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6、制定全省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地方税收信息化建设。

      7、开展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8、对省级以下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9、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作好组织收入工作。建立科学的收入管理体系,强化征管和稽查,力争圆满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税收收入增长质量。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落实好、执行好中央和省政府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措施。

      2.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持续打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统筹谋划“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健全执法内控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预防和妥善解决涉税争议,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权利救济。 

      3.切实加强核心业务。一是构建税收征管新模式。贯彻新征管法。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确保金税三期系统稳定运行。抓好信息共享和数据运用等工作。二是打造纳税服务新局面。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功能。改进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拓展国地税合作新空间。全面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加强与国税部门沟通协作。深化同国税部门的信息共享。

      4.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领军人才培养和系统人才库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两个责任”,继续反对“四风”。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一案双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6个,其中行政单位83个,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8,195.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2,814.25万元,其他收入298,165.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7,216.1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8,195.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6,245.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31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357.82万元,专项支出367,277.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地方税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省地方税务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省地方税务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892.4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发票和税务登记证的印刷、运输、仓储、损耗等成本性支出,以及发票的宣传、检查和打假等相关费用。

      2、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主要用于调动相关税种的扣缴义务人、代征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以代扣代缴代征税款的一定比例返还给这些单位和人员。

      3、税务宣传,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开展税收宣传教育等相关费用。

      4、协税护税,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有奖发票的奖金兑付及相关费用。

      5、信息化建设,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信息化建设等相关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3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的离休人员支出,及省本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由于在蓉省直机关津补贴调整而增加的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的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2.33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接收由省级财政负担的交通稽征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5万元,用于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管理等相关支出。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用于全省地方农网还贷资金征收管理等相关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4,113.02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上划到省级财政负担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499.24万元,用于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3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0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8.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幅度压缩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社会相关部门开展税收协作,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联合办税等系统内外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下降4.66%。主要原因是2015年进行了四川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部门预算按照公车改革后的车辆编制数,重新核定了省本级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的公务用车运维费。

      全系统现有公务用车3,212辆,其中:轿车2,693辆,越野车270辆,其他车辆249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8.6万元。用于3,2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协作、联合办税、系统垂直管理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9,229.17万元。

      



    附件下载: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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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4时43分
  • 来源: 省地税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30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全省地方税收的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对地方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性问题依法进行解释。

      2、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地方税、共享税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办理税收减免事项。

      3、编报全省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开展税源调查和监测管理,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

      4、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制定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5、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参与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6、制定全省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地方税收信息化建设。

      7、开展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8、对省级以下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9、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作好组织收入工作。建立科学的收入管理体系,强化征管和稽查,力争圆满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税收收入增长质量。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落实好、执行好中央和省政府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措施。

      2.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持续打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统筹谋划“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健全执法内控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预防和妥善解决涉税争议,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权利救济。 

      3.切实加强核心业务。一是构建税收征管新模式。贯彻新征管法。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确保金税三期系统稳定运行。抓好信息共享和数据运用等工作。二是打造纳税服务新局面。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功能。改进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拓展国地税合作新空间。全面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加强与国税部门沟通协作。深化同国税部门的信息共享。

      4.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领军人才培养和系统人才库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两个责任”,继续反对“四风”。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一案双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6个,其中行政单位83个,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8,195.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2,814.25万元,其他收入298,165.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7,216.1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8,195.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6,245.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31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357.82万元,专项支出367,277.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地方税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省地方税务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省地方税务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892.4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发票和税务登记证的印刷、运输、仓储、损耗等成本性支出,以及发票的宣传、检查和打假等相关费用。

      2、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主要用于调动相关税种的扣缴义务人、代征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以代扣代缴代征税款的一定比例返还给这些单位和人员。

      3、税务宣传,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开展税收宣传教育等相关费用。

      4、协税护税,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有奖发票的奖金兑付及相关费用。

      5、信息化建设,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信息化建设等相关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3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的离休人员支出,及省本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由于在蓉省直机关津补贴调整而增加的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的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2.33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接收由省级财政负担的交通稽征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5万元,用于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管理等相关支出。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用于全省地方农网还贷资金征收管理等相关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4,113.02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上划到省级财政负担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499.24万元,用于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3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0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8.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幅度压缩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社会相关部门开展税收协作,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联合办税等系统内外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下降4.66%。主要原因是2015年进行了四川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部门预算按照公车改革后的车辆编制数,重新核定了省本级机关、征收管理单位、税务稽查部门的公务用车运维费。

      全系统现有公务用车3,212辆,其中:轿车2,693辆,越野车270辆,其他车辆249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8.6万元。用于3,2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协作、联合办税、系统垂直管理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9,229.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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