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和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按照川办发[1996]114号文件规定我院的基本职能是: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确定本院各项工作的方针任务,制定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学术发展动向,制订本院科研计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调研,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组织院属单位承担并完成国家和省的重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培养社会科学研究专门人才。3、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本院重要研究成果,反映学术界动态,提出对策性建议。4、负责制订本院对外学术交流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本院科研业务和财务预算上报有关部门并负责组织实施。5、结合科研办好有关报纸及学术刊物,编发有学术价值的文章、论著,介绍新的研究成果等。
(二)主要工作
2016年,省社科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忠诚、创新、开放、和谐”的办院方针,坚持科研转型与适应新常态相协调、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统一、坚持学术研究与学位教学相结合、坚持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相促进,加快推进“天府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2016年本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决策服务工作。
(1)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
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立足国情和四川实际,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研究回答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专家学者系统研究和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做好政策宣传,占领理论高地。
(2)提升决策服务质量。
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本院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支持,加快推进天府智库建设;完善激励机制,畅通转化渠道,高度重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转化;定期出版和发布《中华智库影响力报告》、《中国区域创新指数报告》和系列蓝皮书,启动“环社科院‘百花文化城’建设”项目。
2、夯实科研基础。
(1)加强学科建设。
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巩固传统学科,培育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形成一批中国气派、四川特色的优势学科;抓好重点学科和优长学科建设,开展学科建设检查评估,启动实施重点学科国际化建设工程。
(2)推进理论创新。
进一步完善科研评价与考核制度,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探索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智力报酬制度;继续抓好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等项目的申报、立项、研究和结项工作。
(3)推出精品力作。
抓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五大发展理念、军民融合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从严治党、天府新区体制机制等课题研究;编辑出版《四川百科全书》、《巴蜀江河传》、《四川文学通史》、《四川新闻传播史》、《四川历史口袋书》、《现代会展业与区域开放论》、《精准扶贫》等系列丛书;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七届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
(4)推动研教相长。
以评估为抓手,促进本院研究生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实施优质生源工程,加强过程管理,提升研究生培育质量;抓好试点学位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办好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5)提升办刊水平。
组建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及专业性品牌学术期刊群,创建一流名刊,推动本院学术期刊整体学术质量、学术水平及刊物影响力的提升;鼓励传统学术期刊与数字学术期刊互动,推动学术期刊出版数字化;加快《当代社会科学》(英文版)和《康藏研究》(暂定名)的刊号申报工作。
3、提升科研影响力。
(1)促进院内开放合作。
加强院内不同学科、不同研究所、不同岗位之间的横向交流。完善院内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通报制度。
(2)深化国内开放合作。
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创建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继续实施分院分所“1221”计划;深化与战略合作单位的沟通,充实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方式。主办、承办或协办川台农业论坛、中国廉政研究论坛、中印论坛、中韩论坛、社科青年论坛、新常态下教育资源管理研讨会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会议。
(3)扩大国际开放合作。
通过课题合作、互派访问学者、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与印度、以色列、韩国、新加坡、美国、俄罗斯、波兰以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学术视野。
4、提高科研服务水平。
(1)重视人才培养。
继续采取“上挂、下派任职,进著名院校深造、出国培养”等措施,促进人才结构优化配置;探索科研单位去行政化改革;做好两年一次的专家申报工作;探索引进理工科等工程技术领域人才,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
(2)优化科研管理。
优化科研管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建设科研动态管理平台,促进管理信息化、专业化;继续实施大报大刊发表论文、对策建议获得批示和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后期资助制度;加强各类在研课题管理,定期跟踪登记、督促检查。
(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及反腐倡廉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扎实推进院所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统战和群团工作;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履职意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促进作风转变;巩固“创铸树”活动成果,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培训。
(5)做好科研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研究生教学新区建设,确保2016年秋季开学前研究生学院迁入新址;加快推进研究生教学新区教职工宿舍项目建设;力争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土地证办理;积极推进离休干部第二批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完成第一批全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工作;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院内环境;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我省公车改革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财务信息化管理;加强图书馆藏资源建设,优化馆藏资源结构;完成本院局域网无线网络覆盖(二期)建设;进一步抓好本院离退休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社科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省社科院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891.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55.67万元,事业收入2310万元,其他收入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30.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891.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44.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3.94万元,项目支出10272.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社科院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社科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社科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省社科院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系列重大课题研究。
(二)教育支出269.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发放在校硕士研究生本学年度的助学金和奖学金。
(三)科学技术支出6287.93万元,主要用于:1、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工作运转和通用项目支出,包括维持全院科研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物业服务、办公设备的购置及更新、基础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网络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2、为完成本年度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用项目支出,包括: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及五大发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纪念中国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朱德同志诞辰130周年、军民融合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从严治党、天府新区机制体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重大专项课题研究;开展新常态下四川发展战略研究;加强优势学科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重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理论宣传;开展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省社科规划系列课题研究;开展地、市、州等党委政府和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委托的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加强学术期刊和报刊建设;开展对外学术交流;组织召开本年度重大学术会议;加强天府智库及科研环境建设;加强图书馆藏资源建设,优化馆藏资源结构等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四川经济文化建设系列重大课题研究”;重点学科建设;举办天府智库高峰论坛; 编撰出版《四川文学通史》、《四川2016年度系列蓝皮书》、《四川文艺年鉴》、《巴蜀江河传》丛书等;开展川印、川以、川韩学术论坛、专家互访和撰写专著等活动,为我省进一步推进开放合作提供智力支撑;推动“名刊建设工程”,提供高端学术交流平台。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休干部费用。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七)农林水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支农课题研究和农村土地金融创新研究,完成相关研究报告并提供政策建议。
(八)住房保障支出42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离休干部住房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省社科院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参照本院2015年度公务接待实际情况适度减少公务接待。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来本院进行学术交流涉及的接待工作;对外学术交流和外事活动接待外宾等接待工作;其他业务交流等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省社科院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9辆,中型客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院公务接待、举办重大学术会议、公务(含参加各类会议)等市内交通以及部分调研工作等业务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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